21日上午,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委会员召集资深律师、消费者等社会各界代表,向我市部分行业及经营者代表公开点评不平等格式条款,所点评的8条不平等格式条款均为消费者投诉和工商部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征集所得。 今年10月以来,工商部门对我市
今年10月以来,工商部门对我市部分行业开展了一次格式条款全面检查活动,共检查格式条款240多份,其中发现不平等格式条款、涉嫌霸王条款12条。从点评情况看,问题较多的是商业、服务业领域,其中,消费者最不满意的有:“购物卡储值金额少于二元时,由超市收回”;商家“最终解释权”;“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如有丢失,自负其责”;“在本店就餐者,谢绝自带酒水、饮料和食品”;“设最低消费8元”;“自带酒水,收开瓶费”;“提供一次性餐具,每套收取1元”;“雨具概不寄存”等8条不平等格式条款。
参加点评的程传先律师和王蓉律师认为,这些不平等格式条款涉嫌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免除提供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强制消费等等。
为此,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委员会要求有关单位立即停止使用这些不平等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并限期整改,督促经营者及行业加强自律意识,对合同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进一步打造我市公平、公开、诚信的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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