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时隔两年再次专门出台文件,进一步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工作。新政策在滨海新区企业注册管理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新政实施后对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有何意义?对此,记者采访了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海福。
8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时隔两年再次专门出台文件,进一步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工作。新政策在滨海新区企业注册管理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新政实施后对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有何意义?对此,记者采访了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海福。
新政内容
25条新规支持滨海开发开放
记者:新政对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具有怎样影响?
王海福:政包括七个方面25条新规,从市场主体创新、放宽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及服务企业等多个方面,赋予滨海新区和天津市开发开放更大的政策和制度空间。滨海新区工商局获得了总局级登记管辖权,这意味着包括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企业,中央企业级外商投资企业,滨海新区工商局原则上都可以就地注册登记。
创新突破
金融行业多个领域先行先试
记者:新政在哪些领域有创新和突破?
王海福:新政明确指出,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明确的新兴产业、新兴业态,积极逐步探索,积累经验。滨海新区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对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融资综合经营等改革创新中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积极做好支持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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