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委托北京市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在我市销售的通信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发布如下: 1、移动电话 在此次监测的移动电话中,不合格样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委托北京市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在我市销售的通信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发布如下:
1、移动电话
在此次监测的移动电话中,不合格样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功率:发射机输出功率是反映移动电话通话信号和通话效果的一个重要指标,输出功率既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输出功率过大不仅耗电,而且干扰性强,影响他人的通话效果;而发射机输出功率不足,也会影响通话信号和通话效果。
(2)静电放电抗扰度:依据有关标准要求,在加扰过程中,在通信时观察被测设备应能维持通信连接、无误操作、无用户可察觉的通信质量的降低。在待机状态观察被测设备是否有误发射现象。整个加扰过程结束后,观察被测设备是否能正常工作,有无用户控制功能的丧失或存储数据的丢失。
2、手机电池
在此次监测的手机电池中,存在的问题是0.2C5A放电性能、1 C5A放电性能不合格。
此两项试验是以放电时间来考核电池的标称容量是否与电池的实际容量相符,这个参数是考核电池质量好坏的一个主要指标,国家标准要求0.2C5A放电性能的放电时间应大于5小时、1C5A放电性能的放电时间应大于51min。本次监测发现有些制造厂商为了提高自己产品的卖点,将价格低廉的低容量电池的容量标高,严重地欺骗了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3、充电器
在此次监测的充电器商品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抗电强度不合格。
抗电强度是考核充电器产品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国家有关标准明确规定了一次电路与机身之间、一次电路与二次电路之间应能承受3000V交流电压60s,无击穿。不合格产品未能达到标准要求。如果消费者选用了这样的产品,有可能会发生触电,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