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7月20日刊登的王顺成读者投函《对M1和资信局处理事件的商榷》: 根据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用来保护消费者的优质服务准则(Premium Rate Services Code),提供优质服务的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7月20日刊登的王顺成读者投函《对M1和资信局处理事件的商榷》:
根据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用来保护消费者的优质服务准则(Premium Rate Services Code),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必须遵守准则,也不可以对主动提供的服务收费。在收费方面,这些供应商会同手机服务供应商达成商业协议,由后者向客户发出账单。在必要时,手机服务供应商也会就收费的争议,协助联系优质服务供应商。
想要使用优质服务的消费者,应该仔细阅读和完全明白有关的条文。他们也应该注意优质服务供应商所发出的提醒简讯,这些简讯必须说明收费和如何中止服务。
从王先生和M1的电邮及书信来往(王先生复制了一份给我们),我们知道王先生需要支付的费用已经被取消,因此我们也就没有必要介入。据我们所知,M1正在研究王先生给《交流站》的投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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