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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来源:中国证劵报 2010-07-15 13:36:48

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9年6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基金代码为050011(A类前收费)、051011(B类后收费)、050111(C类)。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基金

  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9年6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基金代码为050011(A类前收费)、051011(B类后收费)、050111(C类)。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进行本基金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10年6月28日,本基金A类和B类可分配利润为8,543,522.30元,C类可分配利润为18,852,457.26元。以2010年6月28日已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50元。剩余利润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0年7月14日

  2、红利发放日:2010年7月16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按2010年7月1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7月16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7月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以2010年7月1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0年7月15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7月16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0年7月14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7月15日

  关于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

  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45号文批准,已于2010年6月21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0年7月16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延长至2010年7月23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上的《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刊登在2010年6月11日《证券时报》、2010年6月17日《上海证券报》、2010年6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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