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温州五洲人造革有限公司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劳动用工和谐企业的创建工作,最近,该公司受到了龙湾区人民政府的通报表彰,喜获 “劳动保障诚信示
自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温州五洲人造革有限公司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劳动用工和谐企业的创建工作,最近,该公司受到了龙湾区人民政府的通报表彰,喜获 “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多年来,五洲人造革公司一直践行“尊重人、理解人,以良好的形象吸引人,以合理的待遇留住人,以灵活的机制用人”的经营管理理念,促进了企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要求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合同法之规定,完善公司《劳动合同及保险福利制度》,将福利待遇等内容也纳入合同条款,员工按国家规定险种参保,并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杜绝不符合国家有关劳动规定的人员入职。从而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解除了员工的后顾之忧,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人才和用工保障。
同时获得“龙湾区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的还有温州市宝业人造皮有限公司、温州市豪来邦皮革有限公司、温州市长丰人造革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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