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成都市教育局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面向户籍在成都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帮助其顺利升入高校和正常完成学业。据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
昨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成都市教育局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面向户籍在成都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帮助其顺利升入高校和正常完成学业。据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经批准的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请人是被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上述高校在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无不良信用记录;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区(市)县;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什么政策?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一般不超过就读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
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2.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信用地助学贷款。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已在高校就读学生的贷款期限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5.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支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只付息、不还本,毕业两年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高校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准确、如实地填写个人信息;
2.申请人将《申请表》送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后交回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表》进行初评后提交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终审符合条件后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协议并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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