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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医保定点单位将推行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来源:人民网温州 2010-06-21 22:23:34

温州市近期将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推行信用等级管理制度,被评为A级的医保定点单位,除了能享受免收下一年度医疗服务保证金、免除下一年度医保年度审查的待遇,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还能在原档次上浮10%。   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

    温州市近期将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推行信用等级管理制度,被评为A级的医保定点单位,除了能享受免收下一年度医疗服务保证金、免除下一年度医保年度审查的待遇,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还能在原档次上浮10%。

  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信用等级评定每年进行一次。在温州市已取得定点单位资格一年以上,且与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全部纳入实施范围。

  截至目前,温州市区基本医保定点单位共有78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65家,定点零售药店13家。

  定点单位信用等级设定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级为最高信用等级。信用等级被评为A级的定点单位,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档次上浮10%;被评为C级的定点单位,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档次下浮10%。

  “从某种程度来说,这是为了推进诚信医保体系建设,激励定点单位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为优质的医疗和购药服务。”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一工作人员说。

  另外,未被评为信用等级的定点单位,将列入重点监控对象,且不得作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子女统筹医疗定点单位,对连续两年未被评为信用等级的,将取消其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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