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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债市场化定价再探路

来源: 财经网 2010-06-08 15:04:21

新的银行间市场信用债定价估值方式,将从6月7日起正式实行。这将对今后信用债一、二级市场的价格产生实质影响。   根据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价估值工作指引(试行)》,债市20多家主要机构每周一对不

    新的银行间市场信用债定价估值方式,将从6月7日起正式实行。这将对今后信用债一、二级市场的价格产生实质影响。

  根据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价估值工作指引(试行)》,债市20多家主要机构每周一对不同级别的关键期限的信用债二级市场价格进行估值,经过简单计算后,形成当周二级市场信用债估值收益率预期值,当日下午对外公布。

  此外,一级市场发行价在此估值基础上,根据发行体具体资质情况适当加上一定点差,成为信用债发行价的底线。

  参与制定上述指引的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这一模式是在预设一二级市场应该有一定差价作为风险保护和大额发行溢价的前提下设计的,虽然不尽完美,但相比于此前的定价联席会议机制来讲,是一种更为市场化的尝试。

  由于市场上缺乏公认的价格基准,同时发债企业较为强势,常常压低发行价格,挤压承销商利润的困境,去年下半年债券发行阶段性停滞,甚至一二级市场利率倒挂。因此,银行间债市不得已启动定价联席会议来对发行价格纠偏,但这一模式亦被部分人士诟病为非市场化的“指导定价”。

  协会人士分析,在目前的金融市场发展状况和银企关系环境中,在各种非市场化因素的影响下,任何一种理论意义上的完全市场化定价模式都会带来粘性发行定价、竞争性发行定价等行为,加剧市场波动。现在推行的定价估值体系,是希望利用市场主要机构的估值判断,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帮助投资者发现市场中值。

  为防止大型机构操纵定价估值,银行间市场将剔除同一券种的四个最大样本值和四个最小样本值,对剩余数据进行算术平均。对于对估值数据长期偏离市场水平、定价估值能力相对较弱的估值机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估值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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