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五十中的陈老师,最近很纠结:徽商银行告诉他在1997年曾贷款18 万元,“可我当时还在读书、不在合肥,不可能贷款”。“被贷款”后,陈老师的信用记录因此还上了“黑名单&rd
合肥市五十中的陈老师,最近很纠结:徽商银行告诉他在1997年曾贷款18 万元,“可我当时还在读书、不在合肥,不可能贷款”。“被贷款”后,陈老师的信用记录因此还上了“黑名单”。事后,徽商银行虽然从人行征信系统中删除了陈老师的不良信用记录,但却拒绝对其进行赔偿。
信用记录莫名上了黑名单
6月7日上午,见到记者时,陈先生气愤地说:“莫名上了黑名单,这真让人摸不着头脑!”据陈先生介绍,2004 年他曾在徽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中路支行贷款6 万元,“到了2009 年的时候,听说商品房贷款有七折优惠,我就过去了。可是银行却告诉我,曾在1997 年有一笔18 万元的贷款,虽然还清了,但信用记录非常差,所以享受不了七折优惠。”听完银行工作人员的解释,陈先生感到非常诧异:1997年,陈先生还在大学校园读书,根本不在合肥,更不可能跑到合肥来贷款。
为了弄清真相,2009 年2 月23 日,陈先生来到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查询自己的贷款记录。在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上,赫然标明:1997年1月22日,陈先生在合肥市商业银行长江中路支行贷款18万元。陈先生说,合肥市商业银行长江中路支行,就是现在的徽商银行天鹅湖支行;就是这18万元,让自己出现了不良信用记录。
原张冠李戴银行拒绝赔偿
没有贷款,怎么会有贷款记录?徽商银行提供给陈先生一份证明,原来这笔18 万元的贷款,是另一个与陈先生同名同姓的人所借。证明中解释道:“由于我行在系统移植过程中不慎将该笔结清的贷款移入了客户陈某名下,造成该客户在征信系统中显示有两笔贷款明细。”
为了此事,陈先生此前曾与徽商银行天鹅湖支行交涉。陈先生说,因为自己出现了不良还款记录,“连到银行办信用卡都办不成”。陈先生要求徽商银行赔偿个人损失十万元,徽商银行的工作人员认为陈先生索赔数额太大,陈先生最后要求赔偿两万元。“可是,一年多过去了,徽商银行一分钱也没有赔偿我!”陈先生气愤地说。
6月7 日上午,陈先生再次来到徽商银行天鹅湖支行。一名自称是“客户经理”的吴姓工作人员接待了陈先生,他拒绝接受采访,也没有正面回应赔偿问题。
吴姓工作人员称:“陈先生办不成信用卡,也不一定跟我们有关系”。吴先生还给陈先生提了个“ 建议”,可以拨打96588 找到行长反映。对于陈先生两万元的赔偿要求,他表示称:“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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