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于2010年6月4日发布公告称,2009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249亿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24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
中兴通讯于2010年6月4日发布公告称,2009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249亿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24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授权董事会可以在不超过前述249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决议期限的范围内依据公司需要或与银行的协商结果调整授信额度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授信期限,授权董事会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与银行协商并签署与前述综合授信相关的所有授信协议、融资协议和其他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办理与该等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
此决议自2010年6月3日起至下一笔新的授信额度得到批复前,或2010年12月31日前较早之日前,对在此期限和额度内单笔融资业务的申请都有效。除非额外需求,今后公司董事会将不再出具针对该额度内不超过该额度金额的单笔融资业务申请的董事会决议。同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侯为贵先生或侯为贵先生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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