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19家商业企业获得省级商业“价格诚信单位”称号。今后,我省各级物价部门将建立经营者价格诚信档案和诚信信息公布制度。 2007年开始,我省开展商业“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截至
近日,我省19家商业企业获得省级商业“价格诚信单位”称号。今后,我省各级物价部门将建立经营者价格诚信档案和诚信信息公布制度。
2007年开始,我省开展商业“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省各市共评选出456家市级商业“价格诚信单位”,推荐省级商业“价格诚信单位”21家。经省物价局、省价格协会考核验收并公示,最终评出大商集团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等19家商业企业为省级商业“价格诚信单位”。
据介绍,为加强监管,我省各级物价部门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档案和诚信信息公布制度。此外,对价格诚信单位要实行动态管理,如果年度考核不达标,将取消其称号,并向社会公告。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