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各级政务网公布其信息,使被执行人在融资、投资、经营、置产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让“老赖”难再赖。 5月26日,记者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通过与该
对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各级政务网公布其信息,使被执行人在融资、投资、经营、置产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让“老赖”难再赖。
5月26日,记者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通过与该省信用中心建立的执行征信系统,浙江省各级法院目前已公布执行失信信息23万余条,其中法人35357条,个人204084条,涉及案件17万余件,未履行标的金额708亿余元。
据了解,执行征信系统的主要功能是管理和发布被执行人失信信息,通过将被执行人法律责任与社会信用责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被执行人失信的成本,用信用手段促进案件执行。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金平强说,浙江省高院通过全省法院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将各级法院所有超过6个月未结和程序终结的案件信息提取出来进行网上公布,公布内容包括被执行人名称(姓名)、住址、案号、未履行标的金额等,这些信息公开后,促进了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
“如我省某知名上市公司,由于征信平台记录了其失信信息而在建筑企业资质认定上受到限制,便主动履行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执行了10余件案件,涉及金额2300余万元。”金平强告诉记者。
此外,失信信息的公布对被执行人乃至尚未进入执行程序的债务人也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促进了案件的自动履行,今年一季度浙江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为50.19%,同比上升了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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