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日照市经贸委获悉,为进一步打造日照企业的诚信品牌形象,加快构建“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与社会信用环境,日照市继续组织开展全市企业信用评价,对达到信用等级的企业,将作为日照市政策扶持、贷款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日照市经贸委获悉,为进一步打造日照企业的诚信品牌形象,加快构建“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与社会信用环境,日照市继续组织开展全市企业信用评价,对达到信用等级的企业,将作为日照市政策扶持、贷款信用担保、企业结构调整、技改帮扶和定点培育等重点推荐企业。
评价范围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日照市工业、交通、商贸、建设等各类企业(包括外地驻日照企业);已被评为信用企业且已通过2008年度信用企业年检的A级及以上信用企业。
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有效期,自向社会公布之日起2年有效,满2年重新评价信用等级。在有效期内,每年度进行一次复核年检,经复核年检达不到现有级别的,收回原等级证书,降低信用等级;问题严重的,取消“信用等级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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