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印发《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创建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创建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 《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主要任务。提出2010年扩大
近日,广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印发《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创建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创建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
《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主要任务。提出2010年扩大诚信计生试点工作,全区30%左右的行政村(居)开展诚信计生工作,5%的行政村(居)创建示范村(居),初步实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2011年全区50%以上的行政村(居)开展诚信计生工作,10%的行政村(居)创建示范村(居),初步形成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新格局;2012年,全区80%以上的行政村(居)开展诚信计生工作,20%的行政村(居)创建示范村(居),有效建立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长效工作机制。
《实施方案》指出,推广诚信计生,实行基层群众自治是新时期城乡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基础,是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诚信计生与创建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并作为各级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年终单项工作奖励项目的重要内容。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建章立制,依法推进;整合资源,突出导向;分类指导,因地制宜;依靠协会,完善体系;载体结合,统筹推进,有效建立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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