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主要职能 与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配合,制定完善全省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指导和规范全省各级担保中心和经办金融机构开展小额贷款担保业务,督促、指导和推进各地工作进度,协调财政、专员办等部门,做好全省小额担保贷
一、主要职能
与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配合,制定完善全省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指导和规范全省各级担保中心和经办金融机构开展小额贷款担保业务,督促、指导和推进各地工作进度,协调财政、专员办等部门,做好全省小额担保贷款的财政贴息资金汇总、审核、拨付工作。开展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创业典型的宣传工作,帮助总结创业成功经验。
二、服务内容
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政策,为创业者融资提供担保服务。
三、服务对象
在全省范围内,有创业愿望、能力、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有自筹资金和经营场地,能有效落实反担保的创业人员(有稳定工作的人员除外)。
四、服务承诺
(一)坚持公正、公平。不分居住地域、人群种类,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在防范贷款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做到应贷尽贷,按需放贷。
(二)突出扶持重点。以扶持全民创业为重点,积极为个体创业者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加大对创业成功人士的二次扶持以及对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妇女创业、民族乡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扶持力度。
(三)明确受理单位。对有创业愿望的所有人员,均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出申请。
(四)公开操作流程。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内容和申办流程,并印制《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操作指南》宣传册,通过各级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和经办金融机构向创业者发放。
(五)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协调经办金融机构,为创业者申办小额担保贷款开辟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窗口,指定专人按“一站式”服务的标准和要求,为创业者提供更加便捷和人性化服务。
(六)简化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和材料齐备的贷款申请,各级担保中心协调经办金融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贷前调查;对生产经营和信誉情况良好,落实了反担保措施的贷款,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担保函并向经办银行推荐;经办金融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七)提供热情服务。对前来咨询政策和办理贷款申请的人员,做到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细心宣传、耐心解答,符合条件的及时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给予说明原因,让申贷人员感到省心和满意。
(八)做到五个杜绝。杜绝不符合条件给予贷款;杜绝没有项目给予贷款;杜绝不做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给予贷款;杜绝利用他人名义贷款;杜绝放权利款、人情款、关系款、招呼款、好处款。
(九)落实廉政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按政策规定放款。
(十)主动接受监督。设立投诉监督电话,建立社会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省效能办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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