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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联手 农村信用共同体探索首次浮出水面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0-04-28 11:12:49

银监会和保监会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的意见》,旨在引入涉农保险机制,分散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信贷风险,提高农村借款人贷款的可获得性,进一步改善农村“贷款难”问题。   《意见》根据当前农村经

  银监会和保监会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的意见》,旨在引入涉农保险机制,分散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信贷风险,提高农村借款人贷款的可获得性,进一步改善农村“贷款难”问题。

  《意见》根据当前农村经济金融形势的新变化,吸取各地银保合作的成熟经验和做法,从六个方面对双方合作内容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意见》鼓励银行和保险公司积极主动倡导、参与和建设,农村信用共同体,促进形成政府政策性扶持资金投入、银行提供信贷资金支持、保险公司提供农业保险、担保公司或担保基金提供贷款担保、涉农部门提供综合服务保障的多方联动机制。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阎建军博士表示,这是对农村金融产业一体化模式的探索,有一定创新意义。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因共同利益关系的都包含在内,形成多种组合方式的农村信用共同体。

  保单质押贷款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以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为质押物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业务。农业保险保单那些可以质押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重点。

  根据《意见》,探索扩大可质押的保单范围,尝试把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投资保险和分红保险等保单以及出口企业应收账款保单纳入可质押保单范围。

  另外,保险公司可以积极探索开展涉农贷款保证保险。在涉农贷款保证保险开办初期,可以与抵押(担保)贷款相结合,针对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大额贷款需求,抵押不足的,由保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条件成熟后,可逐步把保证保险推广至涉农企业以及农户,促进解决涉农贷款担保不足问题。

  《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要根据合作需要。不过,对违法违规问题必要时可暂停有关金融机构的合作,确保农村涉农贷款和涉农保险合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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