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全省各县(市、区)、高校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困难高校生在入学前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助学贷款,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但是,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不得中途变换助学贷款模式。 省政府办公厅21日下发
今年,全省各县(市、区)、高校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困难高校生在入学前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助学贷款,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但是,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不得中途变换助学贷款模式。
省政府办公厅2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明确了上述规定。今年开始,通过“一次授信、逐年发放”的贷款方式,困难学子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解决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申贷起止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至10月15日,届时将设置并公开资助咨询投诉电话,确保这项助学贷款工作阳光运行。
这项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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