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收调控的风声近日越传越烈。昨日,有媒体报道,财政部已批准重庆“特别房产消费税”方案,将在一些城市试点开征。此次“特别房产消费税”将针对大户型、非自住高档住宅和多套住宅,具体税率仍在敲定中
同时,业界专家学者都表示,开征“房产消费税”存在一定不合理性,而“房产持有税”则应加快出台。
昨日,国内媒体报道称,不同于房地产暴利税和物业税,重庆的“特别房产消费税”征收对象既针对购买多套房产,也针对户型大的“高端房产”。
实际上,在重庆提出“房产消费税”方案之初,就有不少专家表示获批可能性不大。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说,这个税种本身存在一定不合理性。这个税种设立在消费税税目下,老百姓在买房时须缴纳印花税等,再征消费税有重复征税之嫌,而且消费税也可能被转嫁给买家。
韩世同表示,现在看来,只有在房产持有环节征税才可能对楼市起到真正调控。
据了解,房产持有税的话题并非今年才被提及,2006年底,住建部就已提出拟对大户型征持有税;2007年,发改委也发布报告提到,“可按人均30平方米进行税收减免,超过部分则征收保有环节税”。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