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安市供电有限公司被永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授予“2010-2011年度诚信单位”荣誉称号。 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大力倡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大力弘扬讲信用的商业道德。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企业的合同管理,
日前,永安市供电有限公司被永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授予“2010-2011年度诚信单位”荣誉称号。
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大力倡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大力弘扬讲信用的商业道德。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企业的合同管理,抓好“三个落实”,即管理制度落实、过程监督落实、责任考核落实,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领导班子、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设置合同管理人员并聘请了法律顾问,出台了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规范管理。
公司认真执行国家电监部门关于“三公”信息发布的各项规定,对计划停电的按规定提前通知110中心及相关供电所进行公示公告,对障碍停电及时通知110中心及相关供电所,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改进“三公”调度工作方式,做到与发电企业的联系与沟通,维护厂网和谐,向电力客户宣传解释,争取理解和支持,树立“三公”调度的良好社公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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