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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一女士名下莫名多出45次不良诚信记录

来源:天山网 2010-04-14 10:08:15

1月12日新疆都市报刊发《6年莫名背负贷款13万》一稿,从未办过贷款的史女士个人信用报告中有12次逾期还款次数,使得史女士不得不向银行递交了一份按期还款保证书。事隔3个月,家住乌鲁木齐市桂林小区的殷女士遭遇了类似情形。不同的是,还款期限

1月12日新疆都市报刊发《6年莫名背负贷款13万》一稿,从未办过贷款的史女士个人信用报告中有12次逾期还款次数,使得史女士不得不向银行递交了一份按期还款保证书。事隔3个月,家住乌鲁木齐市桂林小区的殷女士遭遇了类似情形。不同的是,还款期限内,殷女士累计逾期次数竟高达45次。

    没贷过款 何来不良记录

    3月份,殷女士在乌鲁木齐市天津路看中了一套房子,她付了首付款,办了相关手续后,便来到银行办理住房贷款。“银行工作人员问我是否办过贷款,我说没有,他告诉我,银行要进行核实,如果确实没有,便可为我办贷款手续。”殷女士说。

    4月5日晚上,银行工作人员给殷女士打来电话,但并不是通知她去银行办住房贷款手续,而是告知她因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她在2002年1月8日在银行办理过97000元的住房贷款,虽然贷款已还清,但因为有45次逾期还款的不良记录,以及殷女士向银行工作人员隐瞒办理过住房贷款的实情,任何银行都不会再为她办住房贷款手续。

    挂了电话的殷女士怎么想也想不通:“我从没办过贷款,身份证没丢过,也没借给他人使用,到底是谁用我的身份证办的贷款呢?”

    个人信息 性别女咋变男

    为弄清到底哪里出了差错,4月6日一大早,殷女士便来到办理贷款的银行,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如果要看记录,要到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查询。殷女士立刻赶往了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而查出的个人信用报告却让殷女士彻底傻了眼。

    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为殷女士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贷款发放日期为2002年1月8日,贷款合同金额为97000元,贷款到期日期为2012年1月8日,最近一次实际还款日期为2008年5月28日,累计逾期次数45次。这张个人信用报告的个人身份信息全部都与殷女士相符,但惟独性别由“女”变成了“男”。

    银行工作人员解释,可能是办理贷款时,填写出现了错误。

    随后,殷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从银行调出来的莫名贷款的相关手续。在个人抵押贷款房产权抵押证明书上,记者看到签名为“殷××”,盖的是“皓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殷女士说,所有贷款手续上的签字都不是她本人签的。

    “当时我去银行询问,工作人员说这笔贷款是用于购买皓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屋,地址为阿勒泰路328号5号楼4单元101室。让我去皓翔房产公司咨询一下。”殷女士说。

   信息被盗 申请笔迹鉴定

    殷女士表示,她确实在2000年一次性付款买了皓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套房子,但买的房子在桂林小区,根本不在阿勒泰路328号。

    记者随同殷女士来到皓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经理告诉记者,他是2005年才来皓翔公司上班的,对殷女士的事他也不清楚。随后,记者提出阿勒泰路328号5号楼4单元101室是否是皓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子时,该经理表示肯定。

    当记者表示是否可以帮助查看阿勒泰路328号的那处房产当时的购房手续时,该经理表示,负责该项工作的工作人员出差了。但他表示愿意帮助殷女士清除不良记录。

    针对此事,鼎信旭业律师事务所的李刚律师表示,如果不是本人贷的款,名下却有贷款记录,就存在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的可能,当事人可以起诉,并向法庭申请笔迹鉴定,如果笔迹鉴定证实不是出自本人,当时签的贷款合同视为无效合同。当事人有权要求盗用信息者对其进行赔偿。

    友情提醒

    贷款先查个人信用

    用户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借给他人使用,个人信息被盗用,银行系统出现错误,都会导致公民的个人信息与实际不符,特别是前两种情况,会使公民的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市民购房需要办理住房贷款时,特别是丢失过身份证的市民,最好先去中国人民银行查询个人信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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