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求
来源:信用网
2010-04-12 01:15:22
信用是维系经济和社会正常运行的一种机制,是制度和规范得以确立和运作的基础,也是经济主体之间开展交往与合作的前提。健全的信用体系和完善的信用制度,对于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拉动经济增长、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各种经济风险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信用是维系经济和社会正常运行的一种机制,是制度和规范得以确立和运作的基础,也是经济主体之间开展交往与合作的前提。健全的信用体系和完善的信用制度,对于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拉动经济增长、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各种经济风险等具有重要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全国性工作任务,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当前,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
一、信用与社会信用体系
研究信用、评估信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首先要对“信用”作出界定。信用,在《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是:①能够履行跟人约定的事情而取得的信任,或能够履行诺言而取得的信任;②不需要提供物资保证,可以按时偿付的:如信用贷款;③指银行借贷或商业上的赊销、赊购。在英文中关于信用的解释可以有如下几种:①信用是一种对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延期付款的许可;②相信;③信任;④信赖。《牛津高级英汉双解词典》:信用是一种超越了金钱和现货的财产权利的临时周转。
在文化积淀深厚的中国,信任是一种道德、品质的积累,是儒家“君子无信不立”、“一诺千金”思想教育、约束的产物。就个人而言,其守信与否的直接结果只是道德层面上的褒贬,继而才是尊严、权力、财产等的得失,如“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中庸•章句》等等。信用是源于思想家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总结、提炼而形成的道德理念并反作用于社会,其维护总是由道德的力量所决定的。在西方,信用直接来源于交易,在货真价实的交易中双方由于利益的制约而彼此争取信任,并逐渐形成各自的信用,其守信与否的直接结果就是经济利益的得失。信用首先是经济领域的概念,源于商品交易的实际需要并扩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维护总是由经济的力量来决定的。同时,在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金融学等不同领域,对“信用”的定义也存在较大分歧,从各自的立足点和侧重点理解也都言之成理。
上述有关信用的众多表述都说明信用的核心在于信任,即信用,一方面是指主观上自身是否具有值得他人对其履行义务能力给以信任的因素,包括诚实、守信的良好品格等人格方面的因素与资本状况、生产能力等财产方面的因素;另一方面是指其履行义务能力在客观上能为他人所信任的程度,是来自社会的评价。信用和风险成反比。在现代市场社会中,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活动的高度发达,信用的作用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商品活动在带来巨额利润的同时,往往也蕴涵着巨大的市场风险。风险直接来自于商品交换双方的给付行为与对待给付行为之间的时间差,它使得所期待的对待给付处于不确定状态。而信用的作用就在于使将来的对待给付行为变得更加可以预期、更为确定,从而避免或减少市场风险。信用越高,风险越小;反之,信用越低,风险越大。
二、社会信用体系的有机构成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社会信用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建立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前提,以信用信息开放为基础,以独立、公正且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企业为主体,以健全的国家对信用市场的监管和有效的惩戒机制为保障,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失信者的约束机制和社会环境。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期,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可以概括为,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是适应经济全球一体化新形势、扩大对外开放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是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时期采用市场经济办法管理“经济的人”和“社会的人”的有效途径,是形成全社会约束机制的必然选择。
社会信用体系按包含内容和运行机制不同,可以分为现代信用服务体系、信用产品市场体系、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信用数据记录体系、信用信息开放体系、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国家信用标准化体系、信用工具体系、信用市场监管体系、信用文化教育体系和信用评级机制等十个体系和一个机制。
1.现代信用服务体系
2.信用产品市场体系
3.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4.信用数据记录体系
5.信用信息开放体系
6.信用法律法规体系
7.国家信用标准化体系
8.信用工具体系
9.信用市场监管体系
10.信用文化教育体系
11.信用评级机制
上述10+1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承担着塑造社会信用的功能。它们通过指导、规范、保障、拓展信用行为,最终使整个社会诚实守信地进行交往或交易,对行为双方带来价值。而信用评级的功能和作用决定了其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性,信用评级的本质决定了其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处于核心环节。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