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辖市煤炭管理部门、国有重点煤业集团: 为鼓励和引导全省煤炭经营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进一步推进全省煤炭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煤炭经营秩序,全面提升河南煤炭经营企业的整体形象,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
各省辖市煤炭管理部门、国有重点煤业集团:
为鼓励和引导全省煤炭经营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进一步推进全省煤炭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煤炭经营秩序,全面提升河南煤炭经营企业的整体形象,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以“讲诚信、守合同、重质量、树品牌”为主要内容的百家煤炭经营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河南省境内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和合法的煤炭生产企业。
二、评选条件
(一)诚信意识。能够坚持“诚实守信、信用至上”的经营理念,企业各级领导有较强的信用责任意识和信用义务观念,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能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服从国家和省宏观调控政策。
(二)经营业绩。企业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大规模,批发企业:年经营量在15万吨以上;零售企业:年经营量在5万吨以上;民用型煤:年经营量在2万吨以上;企业销售收入、实现利润、上缴税利、企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在当地同行业中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三)行为规范。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2年内,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企业在银行、工商、质检、税务、劳动及环保等部门无不良记录。
(四)合同兑现。能够严格执行《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煤炭销售合同的兑现率达到95%以上,无违反《合同法》现象。
(五)产品质量。企业经营的煤炭质量符合标准,用户评价较高,无掺杂使假行为。近2年内没有发生过用户质量投诉。在各级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合格率100%。
(六)制度建设。企业建立健全了各项信用管理制度、煤炭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有健全的企业财务制度、煤炭进销货台帐和发票,责任明确,管理规范。
三、评选程序
(一)企业申报。按企业自愿和经营场所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直接向所在地煤炭经营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国有重点煤业集团公司直接向省厅提出申请。
(二)初步审查。经县(市、区)、省辖市煤炭监管部门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后由省辖市煤炭监管部门统一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集中评审。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标准进行集中评审,确定煤炭经营诚信企业名单。
(四)公示。煤炭经营诚信企业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五)表彰。公示结束后,省评选小组确定百家煤炭经营诚信企业。对评出的煤炭经营诚信企业,颁发证书,授予 “煤炭经营诚信企业”奖牌。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
1、填报申请表;
2、企业经营数量证明(2009年以来购销合同);
3、2009年以来企业在工商、银行、税务、质检、劳动保障、环保等部门的信用证明及获奖情况(需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
4、用户评价调查表;
5、企业诚信经营经验总结材料。
申报企业要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时间安排
2010年8月至9月为企业申报阶段;
2010年10月为初步审查阶段;
2010年11月为集中评审和媒体公示阶段;
2010年12月为评比表彰阶段。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煤炭经营诚信企业评选是煤炭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树立我省煤炭经营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打造河南煤炭品牌的具体举措。各级煤炭经营监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指导,扩大宣传,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煤炭经营企业积极参与,使评选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二)严格把关。申报、推荐、认定工作是开展好评选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地要根据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对申报的企业进行认真核查,逐一审核把关,防止弄虚作假。重点审核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经营业绩是否达到规定数额,经营行为是否规范,企业制度是否健全等。
(三)及时上报。各地要指导帮助参评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10月30日前将推荐的诚信企业名单及材料报送到省工信厅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名 称: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20号
邮 编:450014
电子邮箱:hnmtlitm@163.com
联系电话:(0371)63818031
传 真:(0371)63818031
联 系 人:吴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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