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睢宁:信用打分评“民”也评“官”
来源:海南特区报
2010-03-30 14:15:11
前日打开江苏睢宁县的官方网站,“第二批大众信用加减分情况”仍然挂在首页。政府给公民信用打分,定期公布信用加减分情况,并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区别对待,予以“优先照顾”或者“从严审查&
前日打开江苏睢宁县的官方网站,“第二批大众信用加减分情况”仍然挂在首页。政府给公民信用打分,定期公布信用加减分情况,并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区别对待,予以“优先照顾”或者“从严审查”,因为这一措施,睢宁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
给公民信用打分,这在全国尚属首次。睢宁县委书记王天琦告诉记者,《睢宁县大众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及《睢宁县大众信用信息评估细则(试行)》于去年9月4日由睢宁县委全体会议通过,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根据该《办法》,公民如果出现银行欠贷、闯红灯、欠缴水费等各种不良行为,将被量化扣分,评为诚信、较诚信、诚信警示和不诚信的ABCD四个等级,扣分情况将被定期公布。
根据《细则》,从2010年1月1日开始,每年对个人信用信息评估一次。
评估最终成为相关机构工作的重要依据,机构包括商业机构、组织人事部门以及相关行政部门。而在同等条件下,信用评估级别较高的个人,将获得更多优先照顾和机会。比如个人信用评估为A级的,在入学、就业等方面可优先照顾;符合入党提干、参军条件的,优先考虑;个人创业经办企业的,在政策和资金上优先给予扶持。
对于个人信用评估为C级的,政审考察从严,对资格、执照以及政策性扶持、救助项目严格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向社会公示。对个人信用评估为D级的,否决政审类考察,同时对D级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执照审核、政策性扶持、救助项目中原则上不予考虑。
一方面将征信范围扩大,另一方面又用扩大了的征信内容对公民权利进行限制,如此“严管民风”是典型的政府权力越位。
——北京媒体从业者潘洪其
【睢宁政府回应】
社会管理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目前我国主要是法律约束和道德规范,但法律本身是滞后于社会实践的,在有些社会管理中法不能“束”起来,德又“规”不住,那么能不能在法的螺栓和德的螺母之间加上一个垫片,让法与德无缝对接呢?这个垫片我们认为就是政府的行政手段。个人信用管理我们认为是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能否建立一个官员信用征集系统,由老百姓对官员工作不负责、推脱敷衍、滥用职权等行为进行评价打分? ———网友亮小铁
【睢宁政府回应】
信用征集对象既包括“官”也包括“民”,显然,在大众信用管理试行办法这一制度面前,“官”与“民”是平等的。如前不久我们对规划局、国土局等13名干部进行问责,并对其信用作了减分处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还将官员的信用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依据。
在网上公布当事人地址等似有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之嫌。信用征集怎样才能够保证公民隐私权受到保护? ———网友莫津津
【睢宁政府回应】
起草之初,我们就征求了相关法律专家的意见,《办法》第七条对禁止征集的信息进行了规定,即不能征集涉及个人隐私和受到歧视类的信息,如身体形态、病史、个人生活隐私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征集的信用信息。例如,本次公布的对卖淫嫖娼、借款数额等有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的都没有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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