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活动越活跃,企业面临的环境及挑战也就越复杂,产生纠纷机率也就越大,如何避免纠纷已成为企业的一件大事。不同企业合作最常见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间的信任就某一事项而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信任源自何处,在于对对方了解和认
经济活动越活跃,企业面临的环境及挑战也就越复杂,产生纠纷机率也就越大,如何避免纠纷已成为企业的一件大事。不同企业合作最常见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间的信任就某一事项而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信任源自何处,在于对对方了解和认识,合同签订之前,合同相对方主体审查确认是建立合作关系的基础。
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可以制定承包商或内部市场管理办法,以加强内部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公平、公正、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内部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在具体的管理实施办法中,明确进入内部市场服务承包商准入条件、范围、程序、承包商管理职能部门及职责分工。为规范承包商的现场管理,保证项目完成的质量,减少事故和损失,还要发挥安全、财务、技术等主要部门专职作用,各司其职,以免内部管理相互脱节,同时还要赋予合同执行单位对承包商推荐权和专业市场的管理权,制定各服务单位综合业绩考核办法,明确承包商资质审查程序和业绩评价标准。
在具体审查实务中。应要求承包商必须提供证明其具备以下条件资料:具备企业法人(或经注册的分支机构)资格,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和服务方向,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合同;具有与承揽业务相适应的资质(从业资质等级证书、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有固定的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规范的企业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技术装备能力、财务信用、优良的业绩等六项基本条件,若要提供工程服务类和特殊产品供应,必须先办理《安全资质证书》或《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承包商资信实际考察在保证相对方主体资格合法的前提下。还要对承包商资信情况进行了解。通常情况下,调查相对方的资信情况可以通过如下途径:
一是实地考察。对于涉及一些重大项目的合同,为保证合同安全,在可能的情况下,非常有必要对相对人的资信情况做实地考察。即深入到相对方的生产地、经营地、服务场所等,对其生产设备、产品货样、固定资产等进行了解。在很多情况下,如果对方不具备履约能力或缺乏履约诚意,就会寻找各种借口拒绝对其进行实地考察。出现此种情况要特别注意,最好不要急于与之订约。
二是访问相对方以前的客户。相对方以前的客户,由于曾与相对方订过合同甚至履行过合同,对相对方的资信情况一般都有了解。通过对相对方以前客户的访问调查,就会对相对方的资信情况有一定的掌握。
三是通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对经营型组织进行专门管理的国家机关,负责对经营性组织审查批准,注册资金查验、设立后经营状况的监督等。对经营性组织的资信情况都比较了解,向工商行政机关查询相对方的资信情况是一种简捷的途径。
四是向银行查询。这也是调查相对方资信情况最常见和有效途径之一。按国际惯例调查商户情况属于一些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这种咨询一般不收费用或只收很少的通讯费用。此外,在不便直接向银行查询时,也可通过要求相对方提供由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文件等,间接了解相对方的资信情况,以决定是否与相对方签订合同。
五是通过律师事务所或其他专业的咨询调查机构进行调查。随着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资信调查逐渐成为其一项重要的非诉业业务。另外一些专门的咨询公司往往也承揽有关资信调查业务。这些专门调查机构通常拥有熟悉法律、精通调查技巧的专业人士。利用他们对相对方的资信进行调查,不仅会提高效率、节省时间,而且做起来也不露声色,避免相对方对自己产生不信任感。
六是通过驻外机构进行调查。在国际贸易中,以上介绍的方法是不变应用的,较便捷的方法是通过驻外机构进行调查,其中主要是驻外的领事馆或大的商业机构。这些机构由于常驻国外,对当地情况比较熟悉,了解驻在当地的相对人的资信情况更为方便。在订立国际贸易合同前,委托驻外机构对相对方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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