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银行拉保险做“垫背” 小额信用贷款终下“凡尘

来源:沈阳日报 2010-03-30 12:54:49

在银行拉来了保险公司做“垫背”后,一直被银行“束之高阁”的个人小额信用贷款终于下到“凡尘”。1月5日,记者从光大银行沈阳分行获悉,该行在业内率先推出的“

   在银行拉来了保险公司做“垫背”后,一直被银行“束之高阁”的个人小额信用贷款终于下到“凡尘”。1月5日,记者从光大银行沈阳分行获悉,该行在业内率先推出的“先保险、再放贷”的个人消费信贷模式在沈阳试行一个月来,颇受欢迎,超过30位市民办理了个人消费信用贷款。

  “今年12月7日,我们发放了第一笔个人小额信用贷款,截至目前,发放笔数超过30笔,放贷金额超过100万元。”1月5日,光大银行沈阳分行个贷中心主任陈世伟介绍。个人小额信用贷款虽然一直是银行贷款业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由于个人信用风险不好控制,而且利润率较低,最近几年来,这项业务仅存在于银行业务目录上。记者采访中获悉,这家银行之所以敢冒个人信用贷款的风险推出这项业务,是因为有保险公司的介入。

  “我们与保险公司合作,客户在保险公司投保一份‘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我们就可以提供小额无抵押信用贷款。”陈世伟表示。在这个三方合作中,借款客户为投保人,银行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为承保人。一旦借款客户违约,保险公司就会替客户偿还上银行的贷款。

  提到保险,保费肯定是回避不了的话题。据了解,保险公司按照贷款金额的3.5%收取保费。小额信用贷款的贷款金额一般在1万-10万元之间,保费也就是350元-3500元不等。借款人除了支付保费外,还要按照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支付利息。银行人士以1万元1年期贷款举例,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为350元,支付给银行的利息为531元(1年期贷款年利率为5.31%),合计881元。

  与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小额信用贷款相比,向银行贷款还是比较节省费用的。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普遍按照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收取利息,仍以1万元1年期贷款为例,1年下来的费用是2124元。另外,银行2天的放款时间、最长两年的贷款期限、借款条件的宽泛,都是小额贷款公司目前不具备的。

  记者在采访中还听到这样一种声音,有市民认为,银行先买保险再贷款的模式,有“强搭保险”之嫌。目前人民银行个人征信体系已建设多年,银行可以以个人信用记录来判断客户是否具备信用贷款的条件,为客户节省下保费。

  辽宁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张献和认为,个人小额消费信用贷款与其他类型贷款相比,虽然规模小、期限短、风险难控、利润偏小,但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应该承担起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社会责任,希望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的前提下,更多的金融机构能够发放针对普通市民的个人消费信用贷款。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银监会:整治银行业乱象 防控信用风险


中国经济网 2017-12-22 15:05:43

债券市场迎来信用风险集中爆发


中金社 2016-05-16 15:33:39

乳品行业营造诚信消费环境


国际商报 2013-09-24 15:25:38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