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政策靴子落地 基金谨慎“探路”股指期货

来源:全景网 2010-03-19 22:54:52

在股指期货即将推出之际,关于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细节终于明确。本周一(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明确规定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股票型

    在股指期货即将推出之际,关于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细节终于明确。本周一(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明确规定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保本基金可以投资于股指期货;但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于股指期货,并且从五个方面对投资比例进行严格限制。这意味着基金投资期指将有据可依。
 
   股指期货开闸在即,但基金公司要真正参与还面临着不少问题。技术上的难度,严格的参与程序,监管层“谨慎再谨慎”的的要求令基金公司纷纷畏难不前。再加上目前机构参与期指的相关政策与细则尚未明确,基金普遍表示初期将以观望和谨慎“探路”为主。

债基货基被拒之门外 五大铁律严格限制投资比

    根据《指引》,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在投资策略上以套期保值为主,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保本基金可以投资于股指期货,但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其中保本基金可以在确保保本策略的前提下适量进行以追求收益为目的的投资,创新产品等特殊基金品种根据产品设计确定。

    同时,《指引》从五个方面对投资比例进行严格限制:

  一、控制持仓规模。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二、控制投资杠杆。为防止基金利用期货投资的杠杆特性增大投资风险,将基金的总投资头寸,即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总和,限制在基金资产净值的95%(对普通开放式基金)或100%(对ETF基金、指数基金和封闭式基金)之内。

  三、限制日间回转交易。为避免基金利用日间交易频繁开仓、平仓,要求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的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四、保持基金风格稳定。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避免基金通过股指期货变相扩大或者降低股票投资比例、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五、保持基金的流动性。开放式基金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保证金后,还应保持不低于5%的现金;封闭式基金、ETF在扣除期货合约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值得关注的是,《指引》中专门提出,保本基金在投资股指期货时,将不受持仓规模、投资杠杆等方面的诸多限制,这意味着保本基金对股指期货的运用被赋予更高自由度,分析人士认为,这将推进基金对保本基金的产品设计,基金的产品创新步伐也将会提速。据《上海证券报》报道,目前,股指期货已经激起基金公司开发相关产品的热情,而这或许已然开始酝酿由期指引发的基金业变局。

股指期货暂难"撬动"参与热情 基金畏难谨慎观望

    虽然已经明确了公募基金的参与程序、比例限制,但基金公司要真正步入股指期货大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技术上的难度也是公募基金面临的一个隐形门槛。由于投资被限定在套期保值的范畴,公募基金主要能做的就是利用股指期货这一工具控制风险和锁定收益。业内人士表示,在这个过程中,基金产品的持仓结构与股指期货的相关性,需要做大量模拟和实证的测算,来论证产品的投资决策,这对数量化的要求特别高。

    另外,严格的参与程序也使部分基金公司产生“畏难情绪”。《指引》规定,基金管理公司拟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股指期货投资的,应将相关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等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时,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还需要建立股指期货投资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目前能直接参与股指期货的基金屈指可数,而现存老基金若决定拟参与股指期货资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相应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并经持有人大会和监管部门审议通过。对于公司中产品结构上尚不具备参与股指期货资格的老基金,部分基金公司表示暂无意针对股指期货改变基金契约。即便需要修改,也需要监管部门的进一步规定,业内人士预期监管层应该会对各类基金如何修改合同进行分类指导。

    此外,监管层的审慎态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公司的行为。基金经理表示,监管部门对于最先参与的基金可能“相当关注”,基金对“第一个吃螃蟹”心有戚戚;二是股指期货业务本身比较复杂,可能由一些相关部门(比如金融工程或专门的期货小组)来做更合适。有基金公司高管表示,目前是看到了书面指引,但具体管理思路还要等监管部门口头上的“指示”。

    众多基金公司表示,国内基金公司缺乏参与金融衍生产品的“实战”经验,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将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初期仍以观望和“碎步”探路为主,同时静待更为明确的政策与参与细则,等到运作熟练,积累了一定的运营操作和风险控制经验后,才会加深参与程度。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