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秭归创建全省A级金融信用县,秭归法院围绕诚信社会环境建设,积极开展金融专项执行,活动取得显著成效。2009年以来,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执结金融类案件70余件,执行到位率达77%,执行标的额近400万元。 进行专题调研,做到心中
进行专题调研,做到心中有数。针对近年来金融类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执行到位率偏低的情况,秭归法院开展专项调研,对金融机构申请的未结执行案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和分析。经过调研发现,县域内的金融执行案件,多数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由于这些被执行人或缺乏履行能力、或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或外出打工去向不明,加之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审查不严,导致执行难度增大;但也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以及多数案件有保证人和抵押财产的有利因素。通过专项调研,全面弄清了金融类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开展专项执行,坚持工作落实。为求金融专项执行工作抓出实效,党组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金融案件执行工作领导小组,从执行局、法警队和人民法庭等部门抽调十余名干警组成四个执行小组,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并在人员、装备、经费等方面给予优先调配、优先保障。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和执行局长坚守执行一线,亲自带头承办大案、难案,带领执行小组对所有未结金融执行案件实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名被执行人。
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取得实效。针对受理的金融执行案件的特点,在工作中突出“四抓”:一抓抵押财产的变现,在拍卖变现的同时,对难于拍卖的财产,敦促、协调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处理变现清偿债务;二抓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敦促保证人履行义务,元月中旬对10余件案件的保证人进行了集中执行,共执行到位金融债权30多万元;三抓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先后对7名被执行人采取了罚款、拘留等措施;四抓对被执行人行踪的掌握,与公安机关联动,利用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查找到9名被执行人下落。
提出司法建议,做到防患未然。在办理和执行金融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由于金融机构审查不严导致的借款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为此,法院主动向县内相关金融机构提出司法建议,积极指导金融机构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格审查,跟踪掌握借贷资金的用途和去向,做到依法、安全放贷,在促进资金合理流动的同时,有效避免和减少金融类案件的发生,维护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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