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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强化3·15监管工作服务民生
维护消费权益
服务武汉经济
2009年十大民生维权案件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国消费者协会2010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围绕消费维权要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的总体目标,武汉市消费者协会、硚口区人民政府于2010年3月13日在该区南国大武汉家装广场联合举办了“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全市35家政府职能部门,7中心城区消费者协会在现场接受了消费者的相关咨询和投诉。
3月14日,针对目前消费者到餐馆、酒店就餐,很多餐饮企业要向消费者收取消毒餐具费,有的还在消毒餐具的外包装上明确标注“工本费一元”等字样的现象,武汉市消协还联合北京、上海、香港共21城市的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共同发出《致餐饮企业的公开信》,认为不管餐饮企业是否明确告知,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的做法于法无据,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各大媒体纷纷转载,社会反响强烈。关于在《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将平板电视面板等部件明确列为彩电主要部件的建议函也正在积极酝酿之中。
3月10日至3月15日,各区消协联合工商、质监、卫生、物价、商业、药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分别在学校、社区、广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此期间,全市消协系统共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70余场,咨询人数达6万余人,现场受理投诉700 余起,发放宣传资料 22万余册,数十家媒体进行了现场报道,充分扩大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社会影响,达到了纪念活动的预期目的。文/杜菲
市消协开展消费与服务主题活动
昨日,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对外披露2009年度10大民生维权案件,对相关当事人予以曝光。
该公司自2009年元月至2009年4月8日,分装冒用浙江省东阳市金鑫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厂名、厂址及QS标志的“金鑫”牌“20%甲氰菊脂”杀虫剂1200箱,货值15.6万元,至被查处时止,已销售170箱,销售金额2.21万元。对该公司擅自生产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QS(质量安全)认证标志的农药的行为,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没收其未售农药1030箱,罚款10万元。
武汉丰登客服工贸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
该公司于2008年9月购进“浙江剑利美针织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风情鸟”牌美体内衣2000套,后在未经“风情鸟”注册商标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在其公司仓库内将部分“风情鸟”美体内衣上的“风情鸟”商标标识去除,更换上标注有“波司登”注册商标标识的吊牌和领标,标称为“波司登”俏伊人美体内衣,分别于2008年年底和2009年年初销往市内,销售金额29,744元。对该公司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硚口工商分局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武汉金福缘植物油工业有限公司虚假表示案
该公司从2008年年底开始,为了应对市场大豆油价格持续下滑的影响,尽量减少损失,人为调整灌装标准,在标称“净含量5升”的大豆油中只按4.78升左右的标准灌装,经武汉市度量衡管理所检验,其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合格。对该公司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达不到标称净含量的虚假表示行为,工商部门根据《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000元。
武汉尚食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该公司从2009年7月开始,在销售“007移动影视魔镜”过程中,自行印制宣传画册,宣称“007影视魔镜”具有“机身内置磁疗仪,健脑醒目”的保健功能;具有“连接3G手机、DVD、VCD、电视、游戏机,2米远80英寸虚拟大屏幕自动成像”的视听功能,“本是为英国军情6处秘密特工而设计”。经查证,该产品宣称的保健功能只是在镜架上安装一个磁石,大屏幕虚拟自动成像的视听功能也未经专业权威认证。对该公司在推销商品及发布信息中的虚假宣传行为,东湖工商分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3万元。
个体户汤桂华加工销售伪造厂名厂址的商品案
个体工商户汤桂华于2009年4份购进塑料壶、包装纸箱、外包装标识及化工原料,在位于蔡甸区蔡甸街的其住地加工标有“中国广州高渡洁化妆洗涤用品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厂名厂址的柠檬洗洁精361件(每件8壶),销售给附近乡镇的个体经营户。至2009年7月14日被工商部门查获时止,共销售洗洁精200件,货值金额总计16786.5元。经广州市工商局协查,在该局企业登记数据库中,没有“广州高渡洁化妆洗涤用品贸易有限公司”的登记信息。对汤某加工销售伪造厂名厂址洗洁精的行为,工商部门根据《武汉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高渡洁柠檬洗洁精标识9500张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4,300元。
武汉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违规案
该公司在销售其开发的商品房时,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及其附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第三条、《商品房认购书》第三条等部分条款规定:“买受人逾期付款的,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1.5的违约金;出卖人逾期交房的,逾期超过60日后,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己交付房价款万分之1.0的违约金”;“业主办理入住时,首期交纳一年的物业服务费后,在物业公司领取钥匙”;“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则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包含不公平设定或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内容,沌口工商分局在该公司拒不改正其行为的情况下,根据《武汉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处罚款2.1万元。
个体户张三俭强制搭售商品案
个体户张三俭于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25日,采取每销售3包“云鹤”牌精制碘盐强制搭售一包“云鹤”牌钙强化营养盐的方法,共计售出“云鹤”牌精制碘盐24吨,搭售“云鹤”牌钙强化营养盐5.46吨,获利8160元。对张某在经营活动中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制搭售商品的行为,黄陂工商分局根据《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武汉吉祥雨商贸有限公司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案
该公司于2009年4至8月,对其库存的奶粉(规格400g)150袋、降糖饼干(规格420g)100袋、沙琪玛(规格500g)36袋、糖果48袋的生产日期擅自篡改,累计货值7,263.36元,累计违法所得1,317.36元。对该公司篡改商品生产日期的行为,青山工商分局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1317.36元及已篡改生产日期的食品,并处罚款7263.36元。
武汉南方天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该公司于2009年1月4日至2009年3月4日,利用互联网、画刊宣传册等对该公司及其“南方集团”牌气化炉产品进行宣传时,擅自使用“香港南方集团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宣称其是以机械、再生能源研发生产、销售及推广的高科技公司,荣获“全国秸杆气化炉行业质量无投诉用户满意单位”证书、“全国质量放心产品”证书、“质量放心、用户满意十佳诚心企业”证书、“中国知名品牌”证书等,并承诺转让技术,并做到“确保转让一家,成功一家”。经查证,上述内容均属该公司伪造或虚构。对该公司从事虚假宣传的行为,黄陂工商分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虚假宣传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处罚款6万元。
个体户李雪萌打着“家电下乡”名义欺诈消费者案
个体户李雪萌于2009年2月9日,在未到相关部门办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认证审核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悬挂横幅宣传其为康拜恩冰箱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且其销售的康拜恩冰箱并非康拜恩冰箱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型号,至2009年2月17日被工商部门查获止,当事人共销售康拜恩冰箱2台,获利500元。对当事人以“家电下乡”为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蔡甸工商分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2,000元。
文/李必伟
2009年,全市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0,596件,调处率100%,举报979件,结案率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53万元。图为黄陂区横店工商所在天河机场航站楼设立的12315联络站,已成为一道维护合法消费权益、展示江城工商形象的靓丽风景线。 刘璐 摄
消费投诉
岂能久拖不决?
武昌工商昨按消法首对此予以立案
随着市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各类消费纠纷也层出不穷。而个别缺失诚信的商家在处理消费纠纷时,往往是“拖”字当头,让消费者原本的满腹怨气更是火上浇油。“消费投诉岂能久拖不决,商家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应及时满足!”昨日,武昌工商分局首次依据消法,对武汉帕菲克体育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予以立案,以期通过行政执法手段提升其对消费者的尊重度。
黄女士的遭遇堪称典型。她于2008年11月在汉口民生银行大楼的帕菲克健身中心花8700元办了张健身卡,当时该中心还没有开业,对方承诺会在2009年2月份开业。可到了2009年2月,黄女士发现该健身中心还没有开业,其工作人员称原因是还没装修好。2009年7月,黄女士再次来到该处,发现仍未开业,工作人员又称是因为消防工程没有通过验收。黄女士当即提出退卡,却被告知要到位于武昌徐东销品茂的总部武汉帕菲克体育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才能退款。在总部,工作人员称要3个月后才能退卡,并写下“3个月后退款”的书面证明。
2009年10月,黄女士再次来到该处时,工作人员又冒出个“保证90个工作日后退卡”的说法。黄女士彻底被激怒了:“当初收钱的时候很痛快,退钱怎么就这么难!”遂向徐家棚工商所投诉。
徐家棚工商所执法人员随即上门调查,其相关负责人解释说,黄女士是在分部办的卡,在财务交接上可能比较慢。工商执法人员当即指出,健身中心推迟开业,已属违约,消费者要求退卡时,双方已书面约定退卡日期,可到期又爽约;该公司不仅应该无条件退卡,还因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会在90个工作日内给黄女士办理退卡,并再次签下“保证90个工作日退卡”的书面证明。
2010年1月,黄女士第三次来到徐东总部要求对方兑现承诺时,该公司负责人称:由于黄女士退款的金额比较大,所以需要再等一段时间。黄女士非常愤怒,再次向徐家棚工商所投诉。面对工商人员,该总部负责人解释称,公司财务上一时难以批准,同时承诺,黄女士在4月份能办理退卡。
对此,徐家棚工商所认为该公司已经屡屡违约、数度言而无信,遂下达责令整改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尽快退还黄女士的款项。据该所所长齐雪杨介绍,自2009年6月以来,已经接到消费者相关投诉80多起,内容多是针对该公司健身中心经营场所不能正常营业而发生的退卡、转卡等纠纷。鉴于此,徐家棚工商所在前期已下达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第7款的规定,于3月16日,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处理。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昨表示,目前我市家装、建材、健身、美容等行业不同程度的存在对消费者的正当维权人为设置障碍的情况;个别企业漠视消费者权益,采用“拖”、“赖”甚至是“逃”的办法来“对付”消费者,殊不知,在“拖”伤消费者感情的同时,也“拖”垮了自己的信誉和根基。文/陆红林
小资料:
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部门责令改正,可根据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3月15日,硚口区汉正街三曙社区内,汉正街第一工商所干部将查没的食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等200余件假冒伪劣商品一一摆台陈列,现场教授附近居民分辨真假。张靓 摄
昨日,江夏区青龙工商所干部将消法送到田间地头,提升农民兄弟姐妹的维权意识。叶逢春摄
28位接线员28朵俏金花
“当您的合法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时,请拨打12315!”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由1998年的1部电话,到现在的32部,接线员从当初的1名到现在的28名,从一条专线拓展为一张专网,走过了10多年的风雨历程。目前,该指挥中心接线员全部是平均年龄24岁,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80后”女生。每逢节假日、双休日和工作日中午,她们均要坚守岗位、人工受理,遇重大紧急事件则实行24小时上岗。两年来,28名接线员默默无闻、任劳任怨,热情、耐心、细致地接处了总量达610,292件的咨询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记载。今年3·15前夕,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颁发她们“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张镝 摄
总体合格率达96.98%9批次不合格
市工商局公布近期食品安全检测信息
武汉市工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及被监测人的信息公示
3·15前夕,市工商局消保处组织对全市10家超市销售的27类计298个批次的食品进行质量监测。经检验,289个批次的食品合格,9个批次的食品检测不合格(见附表),总体合格率为96.98%。
此次检测中,调味品、酱油、食醋、料酒、味精、麻油、油辣椒、速冻面米制品、罐头、油炸小食品、膨化食品、烘炒食品、糖果、胶基糖果、巧克力、果冻、牛肉干、熏煮香肠、腌腊肉、蜂蜜、豆奶粉、固体饮料、灭菌奶、腐乳、豆制品、腐竹、挂面、麻糖类食品的合格率为100%。芝麻酱的4个批次中有3个合格,合格率为75%;米酒的5个批次中有4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80%;蜜饯8个批次中有6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75%;饼干8个批次中有7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87.5%;麦片19个批次中有16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84.21%;酱腌菜7个批次中有6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85.71%。
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罗锦云昨表示,今年已安排1,800个批次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任务,其中70%的批次将用于检测食品安全,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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