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 50岁的王康系原上海合生源财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实施信用证诈骗 2.5 亿余元,被提起公诉。此案件已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公诉机关指控,王康伙同张振涛(另案处理)于2007年10月至2008年1月间
现年 50岁的王康系原上海合生源财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实施信用证诈骗 2.5 亿余元,被提起公诉。此案件已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公诉机关指控,王康伙同张振涛(另案处理)于2007年10月至2008年1月间,利用控制的上海合生源财进出口有限公司与香港讯诚集团有限公司,虚构上述两公司之间做进口贸易等事实,采用以上海合生源财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虚假的委托代理进口协议,骗取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香港讯诚集团有限公司开具信用证并使用伪造的商业发票等附随单据方式,诈骗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证资金共计 2.5 亿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王康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应以信用证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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