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不诚信经营问题最突出

来源:四川日报 2010-03-11 09:15:02

3·15关注消费与服务2009年全省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出炉 本报讯(记者刘佳实习记者刘兰)3月10日,省消委会公布了2009年我省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最突出的问题,仍是商家的诚信经

    3·15关注消费与服务2009年全省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出炉

    本报讯(记者刘佳实习记者刘兰)3月10日,省消委会公布了2009年我省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最突出的问题,仍是商家的诚信经营问题。”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表示。

    案例一

    格式合同设陷阱万元定金险“遇难”

    2008年8月,消费者王某与成都某开发商签订了由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并交定金1万元。后因双方对相关条款认识上不一致,未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开发商拒退定金。省消委多次调解失败,支持消费者诉讼。此案终审判定,开发商退还王某定金1万元,撤销所签《认购协议》。

    点评:本案提醒消费者在签订认购协议时,应仔细查看认购协议中提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如未见到约定法律文书,不应签订认购协议。

    案例二

    银行多收手续费消委维权赔双倍

    消费者黄某2006年8月到某银行射洪支行开户办卡,业务员称在异地ATM机上取款不收手续费,但从2009年6月起,黄某却被收取手续费23笔共计115元。通过调解,银行双倍返还多收费用230元,补偿交通费10元。

    点评:银行在出台有关服务收费标准时,应履行告知义务。消费者在办理各类银行卡时,应要求银行出具书面承诺,以便维护合法权益。

    案例三

    叫板不平等条文运用新条例维权

    2009年4月,消费者炊某向当地消委会投诉:水厂在自来水老用户改造安装工程中,加收每户89元更换水表费。当地消委会认为,水厂依据其文件收取水表费不合法。当地物价局表示,尽快协调相关部门废除原文件。结果是水厂将每户89元的水表费退还33户消费者。

    点评: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经营商品或提供服务以计量作为结算依据的,所需的计量器具应由经营者自备,不应由消费者付费。

    案例四

    医院多收费交通费误工费全赔

    陈某之妻2009年5月12日至19日在内江某医院住院治疗,住的是16.5元/天多人房间,而收费清单显示的却是38.5元/天的3人房间,且有多项多收费用。经内江市中区消委会调解,最终院方退还多收费679.5元,另赔偿交通费、误工费400元。

    点评:医疗服务收费问题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本案中,因疏忽而多收费很难消除消费者疑虑,医院应从诚信着眼,维护患者利益。

    案例五

    多方联手受损农民获赔偿

    2008年11月,16个农户向相关部门投诉,他们购买罗江县新盛镇某门市的草甘膦10%水剂,按照使用说明在免耕田施药后,352.3亩油菜苗大面积死亡,要求经销商赔偿损失。相关部门送检后确认该批药品系假冒产品。在县消委会等组织调解下,132户农民最终获得7.686万元赔偿。

    点评:本案提醒农药经营单位在购进农药时,应当将农药产品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进行核对,防止将假冒伪劣农药销给农户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案例六

    改装品牌车出问题消费者终获赔偿

    韩某等消费者从雅安某公司购买雪佛兰乐风汽车时,与汽贸公司签订购车协议,由该公司对车辆进行改装。接车后发现问题,公司未对其解决。媒体曝光后,相同问题引起16位消费者投诉。经雅安市消委会等机构调解,由汽贸公司对汽车相关部位进行免费保修,对有的配件进行免费更换,适当延长或重新计算相关配件保质期,并补偿每位车主2500元。

    点评:消费者要改装汽车或者购买销售企业改装过的汽车一定要慎重,在改装前要了解企业是否有改装汽车的相关资质,协商好改装后的保修等相关事项。

    案例七

    水泥质量不合格厂家受罚又赔钱

    2009年3月,古蔺县二郎镇聂某等9名消费者以315元的单价,从古蔺县某水泥厂购买水泥81吨,在房屋修建中或完工后,发现水泥存在脱落、不凝固等严重质量问题,要求厂家赔偿。古蔺县消委会调查后发现:这些水泥均系不合格产品。最终厂方一次性赔偿聂某等9人7.39万元,并受到严肃处理。

    点评:建材质量的好坏关系广大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灾后重建工作。水泥厂销售不合格产品,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相应处罚。

    案例八

    连锁美容专业店收了卡费就耍赖

    2008年11月,会东县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潘某投诉:她在某美容美体专业连锁店购买了价值7300元的护理卡,当还有5140元余额时,该店耍赖,不再为其提供服务。此后,县消委会接到几十起同样投诉。最终由某公司将消费者各种服务卡中的余额兑换成化妆品。

    点评:预付卡收费消费纠纷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主要是店方收费后消失、搬迁、以各种借口拒绝服务和侵占超期卡内余额等行为造成。本案提醒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消费时一定要了解对方的诚信度。

    案例九

    营销员违规保险索赔无望找消委

    消费者李某2008年9月为自己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单签字时李某忙于业务,投保人妻子陈某代签了保单。2009年,李某发生意外伤害申请赔付,保险公司以“保单不是投保人本人签字”等为由拒绝赔付。经县消委会调解,保险公司最终赔付李某3200元保险金。

    点评:本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切勿盲目听信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的管理,对客户履行告知义务,避免出现类似消费纠纷。

    案例十

    误售“汽车下乡”品牌两地消委联手索赔

    2009年8月,武胜县消费者曹某花4.2万元在南充市嘉陵区某车行购买了一款可享受购车款10%财政补贴的农用车,但曹某到财政所领取财政补贴时,被告知不属于享受下乡补贴车辆。经消委会调解,最后4000元补贴由车行支付。

    点评:商家应熟悉“汽车下乡”的惠农政策,为农村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多部门:纳税信用A级可享41项激励措施


人民日报 2016-07-13 07:47:00

刷分秘籍能涨芝麻信用分?


网络 2015-07-29 10:09:43

信用卡和房贷逾期最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华商报(西安) 2014-05-29 09:52:56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