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集贸市场上的计量监督依然是一个问题。市场的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要求准确的计量行为。同时,市场交换下的买卖双方都要求准确可信、互惠的重量计量。这决定了市场交换必须要有一个买卖双方都自愿接受的计量工具。 长久以来,市场上的重量
当前,集贸市场上的计量监督依然是一个问题。市场的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要求准确的计量行为。同时,市场交换下的买卖双方都要求准确可信、互惠的重量计量。这决定了市场交换必须要有一个买卖双方都自愿接受的计量工具。
长久以来,市场上的重量计量工具一直都是由买方选择和提供,卖方难以直接施加影响。因此,市场上买卖双方之间的争执一直难以消除。这其中既有计量工具制造商之间由于制造过程中产生的误差导致的不同工具之间的计量精确度差异,也有部分商贩的不诚信行为因素导致。这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3月27日公布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城乡集贸市场计量行为进行了规范,《办法》要求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对全国集市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集市主办者可以统一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提供给经营者使用;也可以要求经营者配备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器具,并督促检查。”
《办法》公布施行以后,许多地方按照该规定在集贸市场的固定位置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公平秤。但是,在一些地方依然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笔者发现,在某些地方的部分集贸市场上,拥有着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称秤计量服务业——和一批特殊的从业者。云南省宣威市就有这样一个称秤计量服务业和一批从业者。为了解这一行业及其从业活动的具体情况,今年1、2月份,笔者对该市田坝镇新街集贸市场上的称秤计量服务业和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了走访调查。
计量缺乏诚信催生特殊服务
据当地老人介绍,解放以前,该集贸市场就已经存在了,当时叫“猪场街”。在当地方言里,“场”也意为一个固定的集市,“赶集”被称为“赶场”。当时,各小镇之间为交易的统一和方便,便选择固定的时间轮流在其中一个小镇固定的地方举办统一的集市贸易。在田坝镇,其统一集市的时间被选在农历每逢一和六。每到这几天,当地的人们便聚集在距离小镇中心不远的街道上进行交易。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这个集市越来越大。久而久之,这里就形成了一个特殊的集市。农历每逢一和六,由于全镇的人都到这里摆摊和购物,形成一个巨大的交易市场;而在平时,就只有极少的人在这里摆摊和交易。十几年前,由于集市设施的改造,人们逐渐把这个集市称为“新街”,而极少使用从前的集市名。
在该集市距离新的镇政府较近的地方,为统一的肉类腌制品交易市场。也就是在这个交易市场上,人们聚集在一起交易腌制的火腿。这些火腿的卖方大部分是小镇里的农民;而买方则多数是肉品零售商人,他们通过将火腿的不同部分以不同的价格分别出售来赚取差价。在集市上,买方和卖方常常为重量计量工具的准确度发生争吵。1994年,该集贸市场上出现了最早的以提供称秤服务为职业的人。2002年3月27日,为保证城乡集贸市场计量工具的准确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公布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城乡集贸市场计量行为进行了规范。《办法》规定,“集市主办者可以统一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提供给经营者使用;也可以要求经营者配备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器具,并督促检查。”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田坝镇新街集贸市场的管理方未按照国家有关集市及计量的规定和工作的要求进行监督管理,使得市场上计量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在缺乏互信的情况下,买卖双方之间的矛盾逐渐激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便产生了一个特殊的行业,即称秤计量服务业。从事这一行业的人以自己购买的公平秤为工具,在肉类交易市场上的某一固定位置为进行火腿交易的双方提供称重计量服务。同时,由火腿的卖方向其支付计量每次一元的报酬。有了这一行业提供的服务,买卖双方都不再需要随身携带计量工具。并且同从前使用的杆秤相比,公平秤提供的数据也更为可信。诚信问题难以解决缺斤少两照旧横行
集市经营者的流动性大,导致由经营者自行配备的计量器具的流动性也大,以致相当一部分计量器具不能接受强制检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造成买卖双方缺乏互信的重要原因。“称秤计量行业”提供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买卖双方的矛盾。但是这依然不能解决问题。在某种程度上,由于缺乏监督管理,以及同买卖双方的利益关系,使得提供这一服务的人员也存在着诸多的欺骗行为。在同部分秤主进行的谈话和随后的走访中,笔者了解到,该集市的肉类腌制品交易市场上共有六位常年从事称秤计量服务的人,他们之中开始提供该服务的时间最短的也已经有七个月。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些称秤人员常常通过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和假报数据的方式进行作弊,与买方联合欺骗卖方。这样,买方便会经常“劝”更多的卖者到秤主提供的公平秤上计量。秤主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主要是通过私自更换秤砣和改变秤砣重量等手段进行;而假报数据则通常是利用一些卖主看不懂秤和戒心不足的“机会”,在报数据时采取少说斤两的方式进行。
2月4日,笔者一大早就来到了市场上。上午9点半,一位卖者提着一只火腿到一陈姓秤主的公平秤上称重,经过仔细计量之后,秤上的刻度显示为13.3公斤,秤主抬起头说有12.6公斤,随即拿出计算器计算火腿总价值。当这位卖者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会儿,并提出异议时,秤主立即改口说:“是13.3公斤,刚才望错了。”根据笔者的观察,这位陈姓秤主在一天的时间里提供了52只火腿一共47次的计量服务,其中存在少报斤两的次数为34次。另外,一些买者也透露,该腌制品肉类市场上的公平秤通常都不准确,再加上秤主的少说斤两,大部分火腿的卖方都要遭遇到缺斤少两的“猫腻”。当发现自己被坑害时,多数卖者只能是“能争回一点算一点”,向工商所反映也无济于事。根据我国《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做到:“对集市的计量器具管理、商品量计量管理和计量行为,进行计量监督和执法检查”、“积极受理计量纠纷,负责计量调解和仲裁检定。”《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使用不合格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下罚金。显然,就市场缺乏诚信来说,工商部门也要承担很大的责任。
主办单位疏于管理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在该市场调查的一个多月时间里,笔者发现,市场上不仅没有市场主办方设置的公平秤,也未见到市场主办方工作人员到市场上检查过重量计量器具,工商所管理人员也仅仅做过一次检查。当笔者向一些摆摊的商贩询问这里是否有市场主办方设置的公平秤时,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商贩告诉笔者:“这里哪里会有公平秤!才没有人来管呢。”按照我国《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集市主办者应当做到:“集市应当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并负责保管、维护和监督检查,定期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1月20日上午8点半,笔者到达市场,并在该市场上仔细询问和观察了一整天。上午9时,几名工商所管理人员来到集市,沿着肉类市场走了一圈以后,离开了集市的肉品交易部分。笔者看到,在肉品市场的范围内,工商管理人员并未对集市上的公平秤进行检查。据一位姓严的秤主反映,他从事称秤计量这项服务已经有十六年了,在最近一年的时间里,工商部门的人员只检查过两次,并且检查过程“也只是走走过场”。当笔者询问到在过去一年里其计量器具是否接受过强制检定时,六名称秤的人中,有三人表示在过去一年里接受过两次检查,而另外三人均表示在过去一年里未接受过强制检查,按照《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集市主办者应当做到:对集市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很显然,该集市主办者并未按照第五条的有关规定对市场上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也就无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当然,其强制检定工作也就难以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因此,工商部门的无作为客观上助长了市场上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的横行。监督管理若到位行业效果将积极
对于社会各方对这一特殊服务业的评价,笔者分别走访了交易活动中所涉及到的部分买卖双方人员和秤主。在对这一行业的作用评价中,三方均部分的给予了积极评价。一位浦姓的火腿买主告诉笔者:“不需要自己带秤去赶街,确实是很方便。”刚卖出自家火腿的一位老者说:“如果大秤公平,方便得很。但是要自己会看秤。”陈姓秤主也给予了类似的评价。当笔者询问为何有了这一行业还会经常遭遇缺斤短两时,老者说:“没人管,咋会遇不到?”其实,从五位秤主在关于过去一年其计量器具是否接受过强制检定的回答中,我们也可以得出跟这位老者类似的观点。在长时间的走访和调查中,笔者也深深地感受到,该集市称秤计量这一行业之所以缺乏监督和管理,并不是国家没有相关法规规范,而是因为集市主办者和工商管理部门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从许多卖主的无奈之中可以看出,他们是多么希望有一个部门积极站出来管理。
建议
为规范集贸市场的计量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督管理,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集市主办者统一配备经强检合格的计量器具。但从一些地方的实践结果来看,由集市主办者统一配备经强检合格的计量器具所达到的效果显然并不理想。从宣威市田坝镇新街集贸市场上产生的这一特殊行业来看,只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积极引导其朝向健康方向发展,这一行业的存在很有可能解决好买卖双方都关心的计量准确性问题。
从该行业的产生过程和特殊性来看,该镇新街集贸市场上的计量诚信问题除了同经营者的观念有关外,还跟市场主办方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紧密联系在一起。集贸市场是一个人流聚集的地方,其中发生的买卖关系不仅体现着社会上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影响着整个社会价值观念的正确与否,对它的管理是否到位在某种程度上也极大的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和谐程度。因此,只有积极采取措施促使基层工商管理部门和集市主办者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理顺市场各方之间的关系,促使这一行业朝向正确的方向发展,才能充分解决不诚信带给市场的信任危机。借此次调查,笔者衷心希望有关部门切勿再忽视对集贸市场和市场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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