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海南视窗发帖称:文昌阳光东海岸开发商楼盘未取得预售许可便要求业主付全款,此外,交纳全款时的姓名必须与交纳定金时填写的姓名必须一致。
3月2日下午,记者联系了重庆市民罗女士,她说,自己去年和两个同学一起看中了阳光东海岸2号楼的房产,并每人交纳了定金1万元,预定了3套房,但最近其中一个同学突然不想买了,于是自己便想把同学这套房子也买下来,留给父母住。“当时交定金时说好付全款时可以更名,现在开发商告诉我们,交全款时的姓名必须和之前的一样,不能更改,为了防止炒房”。
“既然当时承诺可以更名,现在又不允许更名,开发商连最基本诚信也没有”,罗女士说。
随后,记者联系了文昌阳关东海岸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2009年11月份,2号楼开始内部认购,业主交纳了1万元的定金,楼盘价格为每平米3000元左右。“我们从来没有要求业主交纳全额房款,因为现在房价涨到7000多一平,一些购买较早的业主担心自己的房子买不到,便汇来全额房款,此外,我们发现一些人有炒房嫌疑,便规定在预售许可证下发之前,付全款的业主姓名必须与定金的姓名一致”,该负责人表示,个别业主如果真的是为亲属或朋友购买的房子,可以出具相关的证明,在预售许可证下发之后,或通过公司审查后进行更名。
“我们在文昌已经做了3个项目了,诚信方面毋庸置疑,目前1号楼和5号楼已经拿到了预售许可证,2号楼的证件很快也可以拿到,价格也不会改变”,她说。 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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