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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定金难签合同房价翻倍令开发商捂盘违约

来源:信息时报 2010-02-02 15:57:50

“南英公司拒不履行10个月前签的认购书,只因现在的房价翻了一番!”昨日,位于番禺沙溪的珠江花园·怡景湾售楼部聚集近百人,他们声称开发商广州市番禺南英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为房价飞涨而拖延交楼时间,不履行认

买家:开发商拖延不签购房合同

“去年3月我们交了两万至三万不等的定金,签订了认购意向书,当时开发商称去年6月30前会签订购房合同,7月31日前交楼,但他们却一拖再拖,至今不给签约,甚至不出面解释原因!”在珠江花园·怡景湾售楼部门口,“准业主”李小姐激动地说,与她有共同遭遇的有近30户人家,他们都是去年3月左右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认购书上写明签订合同和交楼具体时间。但到了去年6月底,开发商以“房子还在抵押还没解押”为由,给部分“准业主”发了“延期签署买卖合同的函”。记者看到该函有具体户址,还有认购人姓名,但并没有签署合同的具体时间,且有一句“阁下在认购书规定之日未能签署的,不作违约处理”,记者也没有看到认购者的签名确认。

“我们买房时,该楼盘楼价在6000元~8000元/平方米之间。”李小姐说,昨天,经过近半年的“捂盘”后怡景湾重新开盘,价格已达到1.3万元/平方米,“说白了,拖了半年,房价翻了番,开发商不履行认购书不卖给我们,近30套房就能多赚上千万元。刚刚他们的销售负责人还说我们是傻子,说7000元的价格肯定不会卖给我们,但我们签了认购书在先,有权拿到已经指定的房子。”

    数名“准业主”称,他们多次提出与开发商沟通均被拒绝,至今没有任何人出面接洽和说明。另一名“准业主”曾小姐则直言说:“即使我们去法庭告他们,他们也只会被判退钱或者赔很少的损失,他们吃准了这一条。”

“我们不做任何解释!”昨日,记者提出采访售楼部相关负责人时,工作人员以“负责人不在”回绝,甚至不愿提供负责人的电话。

律师:开发商要赔付双倍定金

    对于开发商的所为,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的丁一元律师表示,如果双方签署的意向书是“定金”,那么它属于书面约定,是受合同法担保的,如果一方违约则要赔偿双倍定金,还要承担对方一定的损失。如果开发商的所为含有欺诈行为,属于恶意磋商,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补偿;而如果双方签订的是“订金”,则是一种预付款的形式,那么违约一方则要返还订金,然后支付一定银行利息。

“近30名市民说签订的认购书里写明是定金,那他们能获得至少双倍返还的定金。”丁律师表示,买房者肯定更希望拿到房子,但毕竟认购书不是最终合同,不能拿到差价补偿,“我们只能对开发商的诚信及道德进行谴责,但如果开发商不在乎名誉和诚信,那么这些买房者拿到房的机会相当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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