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郑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郑州市将逐步建立以个人信用数据收集、披露及个人隐私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个人信用系统。系统起步阶段,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评估师、律师、公务员等会成为首“吃螃蟹&rdq
为了配合信用建设,政府还将建立由政府、司法部门、各类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市场联防机制。对失信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惩戒:依法进行负面信用记录公示、警告提示、限制信贷、限制消费、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市场准入、行政司法处罚等。
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或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积极引导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在授信额度、付款方式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或便利。郑州市还将给信用记录出现瑕疵的企业和个人创造机会:鼓励其在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帮助下,通过实施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等措施,恢复企业信用或个人信用。
通知中明确,将通过建立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等机制,推进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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