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8日,呼和浩特市读者银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上院小区开发商内蒙古金桥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延期交房近一年,却拒绝支付违约金。” 银先生说:“2007年12月17日,我和上院小区售楼部签订合同
1月18日,呼和浩特市读者银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上院小区开发商内蒙古金桥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延期交房近一年,却拒绝支付违约金。”
银先生说:“2007年12月17日,我和上院小区售楼部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开发商应在2008年12月31日前交房,但是直到2009年11月6日我才拿上钥匙。按照合同,延期交房近1年,开发商应该向我支付违约金共计1万多元。我先后找过开发商五六次,但是他们总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违约金。”
当日下午,记者到上院小区开发商的办公地点雅静院3号楼201、202、203进行采访,但是3个办公室都没有人。随后,记者来到上院小区售楼部进行咨询,一位自称是该小区物业的男子告诉记者,一楼标有“财务”字样的办公室里就有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记者随后进入该办公室咨询,一名女子说:“领导都在雅静院3号楼,你自己不会去找,领导的电话我们哪能知道,领导什么时候上班难道还要告诉我们……”
1月19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该开发商的办公地点,财务部门一名姓陈的负责人对记者说:“按照合同我们确实延期了,这是因为委托代理售房的公司内部管理混乱。销售人员为了卖出去房子,随意和住户签合同,最后我们交不了房子,还得支付违约金,公司损失也不小。目前,有些住户的违约金已经支付了,有些没有支付,至于什么原因我也不知道。”当记者询问公司负责人的办公地点时,陈女士说负责人的办公地点在401和101房间,但是不知道联系方式。随后,记者敲401和101房间的门,无人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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