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就应支付违约金吗
来源:西部法制报
2010-01-27 15:32:01
今年初,我应聘到某公司工作,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现在我正积极复习,准备考研。可我担心如果我辞职读研,公司将要求我支付违约金。请问,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就应支付违约金吗? 我国
今年初,我应聘到某公司工作,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现在我正积极复习,准备考研。可我担心如果我辞职读研,公司将要求我支付违约金。请问,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就应支付违约金吗?
我国《劳动法》对违约金的约定没有明确的规定,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指出,用人单位与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约定作出了严格的限制,用人单位只有在两类情况下才可以约定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你没有接受过公司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并且公司和你之间也没有竞业限制的约定,那么你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属无效。你辞职读研,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不用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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