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制造强奸假象敲诈勒索,未能成功后反报假案称被人强奸,最终自食“恶果”。1月22日,自投罗网的贵州姐妹俩吴小花、吴志英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09年12月初,吴小花和吴志
2009年12月初,吴小花和吴志英从贵州来到温州,预谋利用被害人夏某的好色,让吴小花假意与夏某发生关系,再以强奸为由敲诈夏某20万元。同年12月7日22时许,夏某来到吴志英和吴小花的暂住处,吴志英以出去买手机卡为由离开,之后在房间门口处观察房内情况。在听到吴小花发出叫喊声后,吴志英便冲进房里,指责夏某强奸其妹妹,提出要30万元赔偿,否则报警,并将夏某锁在房间里不让其离开。夏某无奈写下了25万元的欠条,并答应次日和她们一同去银行取钱。第二天,吴志英和吴小花跟夏某去取钱时,夏某趁机逃脱。
2009年12月9日,没有拿到钱的吴志英前往派出所报案,称其妹妹吴小花被强奸。民警在侦查该案的过程中发现了吴志英、吴小花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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