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真的会掉下馅饼吗?近日,安庆市民郑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幸运事”,名下凭空多了一套价值30多万元的门面房,不过,一同掉下来的还有一笔未还清的贷款和不良信用记录。 【天降欠贷】凭空多出一笔陈年欠款 今
天上真的会掉下馅饼吗?近日,安庆市民郑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幸运事”,名下凭空多了一套价值30多万元的门面房,不过,一同掉下来的还有一笔未还清的贷款和不良信用记录。
【天降欠贷】凭空多出一笔陈年欠款
今年12月初,在安庆光彩大市场做生意的市民郑卫宏和妻子打算从交通银行贷款24.5万元买房。
12月7日,夫妻俩带着资料到交通银行安庆光彩支行办理房贷,却被银行告知,郑卫宏早在2002年12月就从中国农业银行安庆市城郊支行(现兴龙支行)贷过19.7万元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期限8年,现在其名下还有5.5万余元尚未还清,由于有7个月逾期未还款的不良信用记录,现在他的信用记录已被列为“禁入”,但郑卫宏从未办理过住房贷款。
据了解,个人征信系统列入禁入类,这意味着七年内,任何金融机构都不会为郑卫宏办理授信业务。
报警后贷款突然还清了
次日,郑卫宏就到农业银行安庆兴龙支行玉琳路分理处查询。该分理处一位姓朱的主任表示档案放在支行,不是随意可以拿出的。
郑卫宏于是报警求助。经玉琳路派出所民警协调,朱主任带着夫妻俩去兴龙支行查档案。到了兴龙支行,一位姓桂的副行长说,保管档案的人不在,让他签个字留个电话,下午跟他们联系。郑卫宏多了个心眼,只写下了电话号码,没有签字。
当天下午4时许,对方却并没有和郑先生联系。郑卫宏说,就在这期间,他名下5.5万余元欠款被还清了。
名下冒出一套门面房
多次要求查看贷款档案无果后,12月9日,郑卫宏向安庆市大观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了案。次日,经侦大队通知郑卫宏去看从农业银行调取的贷款档案复印件。
郑卫宏傻了眼,从未买过房的他,2002年名下居然冒出了一套商住房。购房合同和收据上显示,该商住房地址在安庆市湖心南路318号,面积47平方米,农业银行就是以这套门面房作为抵押为他办理了19.7万元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曲折解决】农行为“不良信用户”贷款
由于个人信用记录等级被列为“禁入”,无法贷款,12月10日,急着要钱买房的郑卫宏又找到了大观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郑卫宏说,该大队副大队长石国定当着他的面打电话给农业银行安庆兴龙支行的一位姓王的副行长,王副行长在电话里答应,给郑卫宏想办法办理贷款。
12月11日,王副行长和郑卫宏一起来到交通银行安庆光彩支行,然而交通银行的客户经理表示,根据央行的规定,信用记录等级被列为禁入,不能办理贷款。
次日,王副行长和郑卫宏商量,转到农业银行来办理按揭贷款,同时表示郑卫宏不要将事情搞大。
12月21日,在多次找到农业银行后,农业银行安庆兴龙支行终于为征信记录不良的郑卫宏办理了24.5万元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贷款“特事特办”发下来了,但信用记录等级被列为“禁入”却无法消除,很多生意郑卫宏仍无法正常开展。
【可疑贷款】贷款凭证多系伪造?
至此,仍然没弄清楚的是,农业银行是如何在郑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了贷款?
12月25日,记者陪同郑先生来到了安庆市大观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在2002年12月9日农业银行出具的调查报告上,两名农业银行的员工称,个体户郑卫宏早就想购买理想的商铺,特向安庆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购房手续,首付13.2万元,同时向农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19.7万元。
【牵强解释】工作疏忽致未发现假材料?
大观区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石国定表示,可以肯定这些材料有部分是虚假的,但由于对方已经还了款,没有对银行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他们不能以诈骗罪立案调查,但可以出面协调,让农行对郑先生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消除不良的征信记录。
那么农行是如何调查出郑卫宏购买了商住房,并为其办理了贷款呢?
12月25日上午,记者陪同郑卫宏来到了农业银行安庆市分行,该行一位姓李的行长了解了相关情况后,随即对发现问题后农行工作人员的处理态度向郑先生表示道歉,并表示由于删除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权限在央行,他们也无能为力,但可以给郑先生出具一个证明,证明他没贷款,这样就可以到各个银行办理金融业务了。
昨天下午,记者打通了农业银行安庆市兴龙支行王副行长的电话,王副行长表示,出现这些问题可能是银行工作人员一时的工作疏忽,“当时有20多人办理贷款业务,但只有一名客户经理,查看材料时走了形式”。
对于郑先生提出的是谁冒充其签字,王副行长说,郑先生已经报案,是不是郑先生签的名还需要鉴定。
□材料疑点
1、已婚成未婚
2001年郑卫宏已经登记结婚,而银行的档案里却有一份从安庆市迎江区光荣社居委开出的未婚证明,时间是2002年12月12日。郑先生根本不是光荣社居委的居民。
2、户籍证明漏洞百出
农业银行的贷款档案里没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却有一份漏洞百出的户籍证明。
这份2002年12月12日签发的,盖着安庆市公安局天后宫派出所的公章的户籍证明上,写着的却是郑卫宏2008年第二代身份证的号码,而当时国家还没有制作二代证。
3、查无此房
在档案里还有一份购房合同和付房款的收据。而郑先生说,他从未买过房子。而且,在安庆市房产局查询,依据购房合同上的地址和郑卫宏的身份证,却查无此房。
4、营业场所登记错
郑卫宏工商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场所在安庆市天后宫44号,而银行的档案里,他的商店是天后宫84号。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