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日前,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十部门联合制定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印发。
本报北京讯 日前,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十部门联合制定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印发。
《指导意见》分为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其中,主要目标是:用3年左右时间,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诚信评价体系和政府部门协同推动、行业协会组织实施、食品企业积极参与、诚信责任有效落实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运行机制。基本原则是:坚持制度与教育宣传相结合,坚持企业责任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坚持政府推动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坚持失信惩戒与诚信褒奖相结合。主要任务包括:推进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加快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加快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建设,建立诚信评价体系,推动诚信服务机构发展,开展诚信试点工作。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行政,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诚信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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