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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水价事关社会公共利益

来源:光明日报 2009-12-30 10:36:57

近日,媒体关注多省市酝酿上调水价,拟涨幅 度最低3毛,高到1元,节约资源,企业运营,外资参与,水价上涨理由成因众说纷纭,城市居民接受水价上调政策,但对上涨幅度定价环节存在质疑。 看到这则新闻,让笔者想起了许多在城市租房子住的打工朋

    近日,媒体关注多省市酝酿上调水价,拟涨幅 度最低3毛,高到1元,节约资源,企业运营,外资参与,水价上涨理由成因众说纷纭,城市居民接受水价上调政策,但对上涨幅度定价环节存在质疑。
    看到这则新闻,让笔者想起了许多在城市租房子住的打工朋友。他们为了节约水费,卫生间大小桶里装满了洗菜、淘米之类的二手生活用水,以供冲洗厕所之用。从这点来说,“高水价”的确起到了节约水资源的效果。但生活经验与常识告诉我们,一个富裕的家庭是不会为了几十元、甚至上百元的水费而刻意节约用水的。高水价在生活用水中的价格杠杆节约资源作用,往往只会在普通老百姓、特别是贫困弱势群体起效果。而这种“节约”却以牺牲广大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用水“舒适度”为代价。

    众所周知,我们每天的生活离不开水,水资源的紧缺也是不争事实。本来,通过适当提高水价格来促成节约水资源目的,无可厚非。但正如有的网友所言:“不能把节约当成筐,把涨价往里装,提高市民节水意识是必要的,但不能以节约资源作为提价的理由。”事实上,我们更多时候看到的是,涉及公用产品的企业,往往打着节约资源或经营亏损的幌子在谋求涨价,例如水、电、气、油等的涨价。它们涨价背后的原因,无疑需要我们警惕与深究。

    在居民生活用水问题上,我们知道,每个人或家庭都有一个“刚性需求”,这个需求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不以价格变动而改变。这时候,过高的水价就会影响到一个人或家庭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加重其生活负担。这种不良影响,对困难弱势群体尤为明显。这就需要政府与企业在定价时,要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在调价时,要充分考虑普通老百姓、特别是困难弱势群体的消费承受能力,对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给予充分合理的价格保障;而不是打着节约资源或经营亏损的幌子,推卸自身应尽责任和谋求高额利润。当然,对于一些经营性用水,如洗浴中心、洗车行业等,利用价格杠杆进行调节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面对那些低收入家庭、困难弱势群体不断增大的经济压力,水价的上调必须保持充分谨慎的态度,必要时市场利益应让位于社会公共利益。显然,高水价既不是节约资源的唯一手段,也不是最好策略,民间呼吁的“阶梯水价”应该受到政府与供水企业的重视。更重要的是,政府、社会与媒体应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节约用水氛围,引导民众节约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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