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郭建兵副司长会上阐述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并认真分析了当前软件服务产业发展的整体形势。郭建兵副司长指出,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的指导下,中国软件行业协会逐步完善了
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郭建兵副司长会上阐述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并认真分析了当前软件服务产业发展的整体形势。郭建兵副司长指出,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的指导下,中国软件行业协会逐步完善了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管理办法、复评办法,共完成了两批次共48家信用企业的认定工作,希望通过信用评价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和国内外用户对我国软件服务企业的认同感和信赖度,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要继续充分发挥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作用,稳步推进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推动软件服务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胡崑山在大会上作了信用评价的工作总结,并布置了2010年的工作安排。胡崑山秘书长指出,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协会办《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字[2008]1号)文件中批准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协会。在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国资委协会办的统一部署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的业务指导下,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于2008年9月起本着“政府主导,协会运作”的原则,以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为目的,着手开展了中国软件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制定了《中国软件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中国软件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复评办法》等,并确定了评价工作的整体方案,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机构、组织结构、评定程序、监督管理制度、公示方法和途径、评价结果的宣传推广等。胡崑山秘书长同时指出,加强软件服务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协会肩负着重要的责任,也是协会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企业信用评价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组织、制度进一步落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扎实,今后要进一步推进我国软件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盛杰在大会上阐述了中国软件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年度复评办法及复评工作安排。盛杰指出,对获评企业进行年度复评是信用评价工作制度化、加强信用企业动态管理、维护评价结果权威性的重要内容,也是获评企业在有效期内履行信用自律承诺、合法合规应用评价结果的重要保证。中国软件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协会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评,复评合格者继续享有原信用等级,不合格者要相应下调,符合更高信用等级的企业,由企业提出上调等级申请,评价通过后相应上调,并对复评结果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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