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上海市经济适用房试点进入申请阶段,经适房申请核对程序即将启动。记者昨天了解到,由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发布了《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界定了核对终止的7种“不诚信”情形。
随着上海市经济适用房试点进入申请阶段,经适房申请核对程序即将启动。记者昨天了解到,由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发布了《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界定了核对终止的7种“不诚信”情形。
终止核对的7种状况包括: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财产超过准入限额;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与申请材料填写的不相符合,金额超过5000元,含5000元;人均财产与申请材料填写的不相符合,价值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或拥有机动车辆、非居住类房屋未申报;银行账户数多于申请材料填写的账户数;证券账户数多于申请材料填写的账户数;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与申请材料填写的情况不相符合;申报期间有转移财产嫌疑,以及需要重新确认的其他情形。
民政部门负责人表示,即使在发现申请家庭申报和实际收入存在较大差异时,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也不会简单认定申请家庭虚假申报,而是向申请人提供重新确认的机会,并同时向申请人重申相关诚信规定以及违反的后果。为此,专门设置了不超过60个工作日的“延期核对期限”。
今年6月,本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民政、人保、税务、公积金、房管、证监、银监等14个部门间建立“电子比对专线”,通过查看存款账户、股市账户、纳税记录、房产登记、公积金缴纳情况等了解申请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
据介绍,该中心在试运行中已为房管部门出具9197份核对报告,作为审批廉租住房申请依据,其中发现3226户家庭申报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通过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科学核对,已为公共财政节省资金约24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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