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决议》,为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我们要认真学习《决议》,切实履行职责,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跃上新的台阶。 一、加强学习宣传,统一思想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决议》,为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我们要认真学习《决议》,切实履行职责,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跃上新的台阶。
一、加强学习宣传,统一思想认识。组织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广泛、深入地学习《决议》,充分认识《决议》出台的重大意义,全面领会《决议》的精神实质。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确保《决议》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沟通协调,推进部门间信息整合和共享。修订完善信用信息归集指标目录体系,积极推进湖南省网上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湖南省政务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系统的互联互通。督促各部门积极开发数据交换接口程序,逐步淘汰手工录入数据方式,确保数据交换的及时、全面、准确。理顺信息共享思路,建立规范、高效的信用信息共享模式。探索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采集信用信息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的路子,提升信息整合、共享工作效率。
三、加强督促引导,推动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认真贯彻《决议》中关于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信用信息的使用力度,严把信贷审批关,有效防控信贷风险。督促有关部门在司法审查、行政许可、政府采购、财政补贴、资质管理、招标投标、订立合同、信用交易、人员招聘等工作中使用信用信息。针对当前经济社会生活的重点、热点问题,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力度,重点披露恶意违约、逃废债务、商业欺诈、制假售假、逃骗偷税、商业贿赂、提供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枪手”、“老赖”以及制造、使用假身份证等不良信用信息,营造“守信者处处便利、失信者步步受阻”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调查研究,探索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新路子。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银税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更新频率,提高中小企业信息质量。选择中小企业数量多、经济基础环境好的工业园区、开发区,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示范园区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一套融信息采集、信息共享、信息应用、信用评价、信用服务为一体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模式;尝试与工商联等行业组织合作,依托行业组织推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五、加强教育和培训,形成贯彻落实《决议》的长效机制。利用多种渠道,普及信用知识,重点面向公务员、金融从业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教师群体、大学生、青少年开展信用宣传,提升公民诚信意识。进一步做好信用管理师培训工作,逐步扩大信用管理专业人才队伍,提升企业信用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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