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卫辉市人刘某向警方投案。至此,提心吊胆了六七个月的郑州某汽车租赁公司的心算是落到了肚子里。 前些天,新乡红旗公安分局经济侦查大队接到郑州某汽车租赁公司报案,称其客户刘某租车后,不仅拖欠数月租车款未还,而且人车都无踪影。
昨天,卫辉市人刘某向警方投案。至此,提心吊胆了六七个月的郑州某汽车租赁公司的心算是落到了肚子里。
前些天,新乡红旗公安分局经济侦查大队接到郑州某汽车租赁公司报案,称其客户刘某租车后,不仅拖欠数月租车款未还,而且人车都无踪影。
民警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刘某自2007年开始在该租车公司租借车,信誉一直良好,根据租车公司关于信誉良好的客户可以租借更高一级轿车的规定,2009年5月,刘某向该租车公司提出租借一辆本田奥德赛的要求,租车公司同意并将车开到新乡,刘某接车后,没了踪影。
民警迅速对刘某的个人及家庭情况进行了调查。刘某,男,37岁,家住新乡市卫辉市。根据线索,民警对嫌疑人刘某进行网上通缉。昨日,刘某迫于压力,来到红旗公安分局投案自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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