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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保险维修企业信用评价启动

来源:鞍山报业 2009-11-30 17:04:21

27日上午,鞍山市机动车保险维修企业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启动大会举行,这标志着备受瞩目的机动车保险维修企业信用评价管理体系正式实施。按照相关规定,信用评价不合格的维修企业,年度信用等级可降级或取消维修协作网资格,从而失去进入机动车保险维修市

  27日上午,鞍山市机动车保险维修企业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启动大会举行,这标志着备受瞩目的机动车保险维修企业信用评价管理体系正式实施。按照相关规定,信用评价不合格的维修企业,年度信用等级可降级或取消维修协作网资格,从而失去进入机动车保险维修市场的资格。

  据介绍,目前多数财险公司业务高位增长,车险业务规模增长近30%,但业务快速增长的同时,总体效益水平却在亏损。为降低赔付率,规范机动车辆保险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和保险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利益,市保险行业协会、市运输车辆管理处联合建立鞍山地区保险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评价管理体系。

  按照《鞍山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机动车保险维修企业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实施意见》规定,本次开展维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范围包括由鞍山地区有资质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申请、经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评价管理部门选择确定备案,并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维修企业。机动车保险维修企业信用评价考核实行保险行业与运输管理部门联动双轨综合性检查,考核方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不定期抽查以日常考核方式进行,定期检查以年度考评方式进行。日常考核权重占50%,年度考评权重占50%。日常考核主要看企业管理状况、与客户和保险公司合作配合程度、有效投诉等情况。年度考核,由领导小组部署组成若干个考核小组,到合作维修企业进行现场考核。评定每年一次,在年度结束后进行,即每年的1月份对上一年的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据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家骥介绍,机动车保险维修企业信用评级制度是保险管理部门与维修企业之间互动的一种机制,其目的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利益。目前全省共有有资质的维修企业10800余家,其中一类企业占比10%,二类企业占比40%,三类企业占比50%。由于维修行业资质条件各异,对保险肇事车辆维修标准不一,导致车辆理赔难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所以,对保险肇事车辆的维修质量、工时及价格标准和服务承诺都是保险售后服务的主要工作,建立机动车保险维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可以使保险机构、维修企业、保险客户实现三方共赢。

  据了解,保险维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企业获取开业资格证件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服务公示情况、有责投诉次数、服务质量事件、处理结果和用户满意度,守法经营、配件及维修价格比对、违规情况,以及企业形象、获奖情况、社会影响情况。按照信用评价考核结果,机动车保险维修企业的信用等级分别设为优秀(AAA)、合格(AA)和不合格(A)三个等级。机动车维修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年度信用等级可降级或退出协作网:不按要求参加年度评价考核或不按要求提供考核材料;在评价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未按要求建立信用评价档案,或在考核过程中不配合,导致评价考核工作无法进行的。

  业内人士分析,我市机动车保险维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实施,实际上也是建立起机动车保险维修企业的退出机制。已取得信用等级的企业,考核期满在下一年度的考核中未达标或在考核期内发生严重事件无级可降的企业,将退出保险协作网。这些企业只有经过治理整顿后,在下一年度重新申请,经考核批准挂牌后才能再次进入机动车保险维修市场。这对于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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