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促进我县民营经济新发展,从日前开始至本月底,县委宣传部、宁海工商分局、县民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联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09年度诚信企业和诚信经营户认定活动。 凡在我县依法从事生产经营三年以上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个
凡在我县依法从事生产经营三年以上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核定的定额税收必须在起征点以上),可向当地工商所和民个协分会自愿申报。届时,由县委宣传部、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财税局、宁海工商分局、质监局、环境保护局、安监局、总工会、人行县支行、县消保委、县民个协会等部门组成的宁海县诚信企业和诚信经营户考评小组,根据申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料,对照条件联合考核认定。同时,县诚信活动领导小组今年将在历年县级诚信企业和诚信经营户基础上,再筛选几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荐上报为2009年度省、市级诚信企业和诚信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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