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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将出台

来源:慧聪化工网 2009-11-19 11:29:54

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18日通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即将出台,按照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的企业将面临停贷。 广东省环保厅日前已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

    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18日通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即将出台,按照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的企业将面临停贷。

    广东省环保厅日前已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法》将根据企业的环境行为,将企业评为环保诚信、环保警示、环保严管等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红牌标示,以此进一步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

    据了解,对获得绿牌的环保诚信企业,省环保厅将给予优惠,或者环境管理中采取倾斜政策:推荐参加“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评定;连续三年获得环保绿牌的企业,申报上市公司或再融资环保核查初审时,免专家现场审核环节,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开展清洁生产或技术改造申请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的,环保部门给予优先考虑;可作为评选各类先进环保审查的优先条件。

    对黄牌和红牌企业,则将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对其中环境污染严重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经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改逾期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报请当地政府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并报请国家证监会不予其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再融资申请。

    根据《管理办法》,广东省环保厅将对企业环境信用行为组织一年一次的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企业污染控制、环保守法和公众监督管理等3大方面共13项指标。全部达标即可评为环保诚信企业,有一项不达标的都不得评为环保诚信企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如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处理处置;虚报、瞒报排放污染物行为的,则为环保警示企业。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经查实,有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行为的;有拒报排放污染物行为的,则将评为环保严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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