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3日,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共同制订的《关于全面推动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下发,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全面拉开序幕。 贫困学生“家门口&rdqu
11月13日,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共同制订的《关于全面推动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下发,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全面拉开序幕。
贫困学生“家门口”解决部分上学费用
今年8月21日,来自全省119个县(市、区)政府部门代表和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签订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级合作协议。这标志着2009年山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贫困的大学新生可以直接在当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子在“家门口”就能解决部分上大学的费用问题。
“应贷尽贷”政策帮助困难家庭学子
这次,《关于全面推动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这项惠及贫困大学生的政策全面推开。
今年我省将本着“应贷尽贷”的原则,切实帮助全省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边远山区等信息比较闭塞地方,将成为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和支持的重点。按照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都要成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并制定管理办法,同时落实专职人员,安排工作经费,确保辖区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助学贷款政策。
每生每学年申请额度不得超过6000元
对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申请贷款额度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申请过程中,有关部门和高校将本着简便易行、适宜操作的原则,通过进一步简化、规范申请报批手续来为申请者服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将分别负责新生和在校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的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名单将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既保证生源地学生信用贷款应贷尽贷,又保证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不予办理贷款手续。”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督促所属高中成立相应机构,定期对毕业生班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对有贷款需求的学生逐一评议,逐个审核。各高校也将成立学生信用和贷款资格评议小组,制定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按规定程序和工作要求审核在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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