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日前, 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更新执法观念,创新监管方式,深入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一是构建监管平台,调整企业信用分类分级办法。该局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中补充了行业风险度和其他监管因素,加强对重热点行业市场主体、涉及必查
本报讯 日前, 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更新执法观念,创新监管方式,深入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一是构建监管平台,调整企业信用分类分级办法。该局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中补充了行业风险度和其他监管因素,加强对重热点行业市场主体、涉及必查事项的市场主体和其他市场主体的监管,为基层工商所履行法定职责提供机制保证。
二是规范企业信用信息的使用,规范信用分类监管平台,规范信息交换的范围与程序,规范利用企业信用记录对企业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约束和警示。结合省工商局1号工程的上线,该局加强对企业信用记录、信用评价、信用奖惩、信用公示和信用指挥五大系统的补充、完善、转换和应用,促进信用信息在工商执法中的运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建立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实施量化考核制度。该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监管标准,构筑效能监察平台,进一步强化考核和抽查办法,保障各项规程、制度的贯彻与落实。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